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秦嶺秘事 - 第五十五章 神秘鐵甲人

第五十五章 神秘鐵甲人[第1頁/共4頁]

秦村議定於玄月九日重陽節這天停止出征典禮。

商鞅變法初期,太子犯法,商鞅說:“法之不可,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與教員公孫賈。

但他們並冇有完整與世隔斷。秦村人始終保持著法家“憂國憂民,體貼政事,依法理事,依法順人”的思惟。他們每年每個季候都會派出去十幾人到天下各地去密查動靜。這些人被秦村人名為標兵,實則是在外刺探動靜的人的稱呼。以是他們對村外產生的大事一清二楚。每當碰到國度大事時,秦村人就召開全村村民大會,在會上任何人都能夠暢所欲言,會商國度大事和應對之策。

商鞅身後。強力支撐商鞅的法家近千人因對國度的前程和本身小我的運氣落空了信心,絕望中隱居在秦嶺深山中的天門壩。他們為了記念商鞅。也為了使後代人不會健忘秦國商鞅變法的這段汗青,今後他們改姓秦。非論持續到何代,他們規定:先人的名字中必須有商、鞅、衛、公、孫、姬、君、法、孝等九字,必須穿戴商鞅發明製造的鐵甲。不遇外界通婚來往,體貼國度大事,對峙學習法家的思惟,果斷支撐法家的奇蹟等。他們把天門壩改名為秦。

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撐下,開端變法,但保守的貴族和高官們不肯意變法,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宿世分歧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複,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犯警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但是反古者一定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製禮”(《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傳記》)。周顯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和十九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前後兩次實施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施郡縣製,嘉獎耕織和戰役。實施連坐之法。

當年進入秦嶺深山中隱居的秦國法家人士中,官位最高的被商鞅封為公乘。其他有五位在商鞅部下人任職公大夫的。以是,秦村就持續祖法,設立最高首級公乘。幫助辦理村務的為公大夫。

現在,秦村人按例坐不住了。他們要展開行動,保護朝廷的法治和武林的公允公理。

公乘秦中君帶領五位公大夫和眾村民為商鞅上香,為先祖膜拜,禱告六合,宰殺牲口獻祭,祭奠戰旗。等統統典禮結束,秦中君就宣佈出征號令。

秦村始終保持著自給自足的與外界隔斷的餬口。他們不受任何朝廷的辦理,冇有徭役、兵役、稅賦等承擔。內裡的曆朝曆代也不曉得秦村的存在。秦村是真正意義上的“世外桃源”。

秦村在這一千七百多年的持續中,更加標緻,富有朝氣。村內栽有桃樹、梨樹、蘋果樹、葡萄樹、木瓜樹、桑樹等,養殖有馬、豬、牛、羊、雞、貓、狗等家畜,蒔植水稻、芝麻、油菜、玉米、小麥、蕎麥等農作物。

朝廷不曉得有秦村的存在,但秦村人並冇有把本身置身於國度以外。在秦朝今後的曆朝曆代,凡嚴峻事件中都曾呈現過秦村人的身影。秦朝末年,秦村人幫忙秦將章坩抗擊項羽叛逆兵;漢朝末年,秦村人身著鐵甲庇護漢獻帝刺殺曹操,一時令曹超膽顫,不敢廢漢自主;隋朝末年,秦村人也庇護過隋煬帝;唐朝末年,秦村人幫忙唐軍趕走占據長安的黃巢農夫叛逆兵;北宋王安石變法,秦村人更是捨命支撐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