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談判誠意[第1頁/共3頁]
“因而大臣們又高呼萬歲退去!”
我再次叩拜與皇太極麵前,“皇上請能脫期貧道一些光陰,讓貧道把這件事情往上稟報,再來回稟皇上!”
濟爾哈朗也很迷惑我為甚麼會有皇太極的信物呢?究竟產生了甚麼事情?他也很想曉得,但是濟爾哈朗是一個很會伸時度勢之人,他曉得天子的信物是不會隨便交托的,如果天子親身交托給某一小我,那麼必然會有著甚麼需求保密的事情,以是普通人是不能去過問的。這就是濟爾哈朗的聰明之處,他立即叫人稟報周氏羽士要麵聖,洽商關於明清兩國的戰役事件。
皇太極見我承諾了很歡暢:“那就請周羽士往大殿後宮一聚!”
這件事情九王爺他們也都已經考慮過了。但是崇禎天子就是不表態,這是為甚麼呢?啟事有很多,最首要的啟事就是崇禎天子一向以光複遼東為己任。當然光複遼東是要有氣力的,現在明朝兵戈打不過大清,以是隻好乞降,但是崇禎有不肯意承認遼東成為清國國土這一究竟。他本身不說,隻是但願參與構和使臣能夠見機行事,儘量保護大明的麵子。能爭奪到甚麼就爭奪。這就是崇禎天子的態度。
“這倒無妨!不過朕但願你們明朝天子能及時迴應,勿要遲延!”說完皇太極命退了朝。
這和談的前提天然是越無益於己方就越好,照崇禎天子的設法是,最好清國撤出遼東地區,回到本來的建州,那就井水不犯河水。但是這能夠嗎?大清現在的都城在盛京就是在遼東境內,莫非皇太極會把都城搬走?他不是腦筋進水了,不成能承諾的事情。以是承認既成究竟的遼東歸屬大清這是和談的最起碼的前提。第二個前提,那就是停戰一方必定是要支出一些代價,比如說賠款,比如說割地,最輕的也就是賠款。以是每年配給大清金銀那是必須的前提,但是明朝國庫空虛,拿甚麼來賠給清國呢?但是不賠款,構和另有甚麼意義呢?所乃起碼得賠一些款項,讓清國獲得恰當的好處,他才情願停戰。
因而濟爾哈朗又派一隊保護隊頓時解纜送我去了盛京。走了一天一夜的路程趕到了盛京。冇想到再次回盛京竟然是如許的體例。這處所我太熟諳不過了。入了城,進了大清門,便有人來應接,跟從這驅逐的人,我又一次踏上了崇政大殿的台階。自向來到皇太極的後宮以後我第三次踏入崇政殿的台階,第一次是偷偷地去看皇太極在崇政殿裡辦公事,卻聽到了有人告密德格類謀反之事。第二次我登上大殿是因為有人告我教唆烏雅貪汙斂財,以是我是作為被告者上殿去認罪受罰的,成果烏雅替我受罰。辛虧哥哥吳克善及時趕到才幫手免了烏雅的罪。這第三次我竟然成了彆國的使者進入了大殿。崇政殿仍然一片莊嚴寂靜,不但皇太極高坐與大殿之上,中間另有範文程、寧完我等大臣站與大殿兩側。這步地不是冇有見過,而是冇有在如許的步地前說過話。心中忐忑,卻又隻能硬著頭皮上。
崇禎天子那一肚子的彎彎繞,對皇太極來講毫無用處。但是作為兩國使者的我,切不成不顧及兩個天子的莊嚴與不顧,天然也不能完整不顧及崇禎的麵子,不然不但構和被粉碎,乃至還會透露本身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