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節 鹽務積弊(4)[第1頁/共3頁]
除了在揚州辦公事的兩淮鹽運使以外,各省也有鹽務官員,一來是賣力緝私,二來是賣力官督商銷等事物。說來這都是欺人之談,先說緝私,私鹽眾多,鹽梟猖獗,乃相稱繫到一省的治安,便是督撫大員也束手無策,一介鹽務,文弱墨客,手中又無兵權,又無財權,能‘緝’甚麼‘私’?
富森轉了幾下眸子,故意扯謊矇蔽疇昔這一節,又曉得龔裕不是兩眼烏黑,胸無點墨如同裕泰那般,怕是蒙不疇昔;詳細說,這此中千頭萬緒又如何提及?當下掉了個花槍:“請容卑職數日,待到查探清楚,再來稟明撫台大人。”
陳醉月以私運為業,對部下辦理非常嚴格,有一條戒律就是:不準盜劫客商。如許的一條戒律出台以後,老百姓居家並無盜賊的威脅,行旅也不必擔憂,再加上私鹽價廉物美,百姓深受其惠,而處所衙門和各地關卡,他也一一辦理,共通聲氣,誰又肯自找費事?是以相率矇蔽,從無人出麵舉發,多年下來,已成積重難返,尾大不掉之勢。
再一個便是官督商銷。大清的鹽製因循自明朝的綱鹽製,用明天的話來解釋也就是:選定處所銷鹽,由鹽商包乾的賣力製。如果每一年額定的鹽引不能夠數,則鹽課就要遭到很大的影響,以是定下官督商銷的軌製,這個官在兩淮就是鹽政,在其他各省,就是鹽務專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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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雍乾年間,政令又有所變動,鹽政的名字正式呈現,全名叫兩淮鹽運使。正三品官,部屬有各種鹽官,有管運輸的,有管鹽場的,有管緝查的,有管稅課的,各司其責。不過和原秘聞同的是,鹽政,鹽官,向來都是肥缺。特彆是鹽政一銜,向來是點給天子身邊的近人,也就是外務府的司員。
一種叫整輪,先期列隊登記,比及鹽船到來,世人采辦;另有一種是散輪,冇有任何的限定。因為後一種冇有限定,就形成了運商低價競賣,對整輪販鹽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冇有體例,整輪隻好停船不賣,舉高鹽價――散輪是少數,最後的成果卻隻是苦了小民百姓――也更加滋長了私鹽的眾多。
鹽政是疇前明巡鹽禦史演變而來,明朝的禦史權力極大,小事能夠當時定奪,大事也能夠先行措置,隨後再向天子稟報。乃至能夠憑禦賜的‘尚方寶劍’行駛先斬後奏的權力。到了清朝打消了巡城禦史的設置,其實在明末,就已經改設為久駐常任的巡撫了。
龔裕點點頭,落拓的端起了茶杯,門下的戈什哈瞥見了,拉長了嗓子高呼一聲:“送客”
“那好吧,三日之功,可夠了嗎?”
“嗯,”龔裕很對勁的點點頭,他說:“再有一個嘛,就是漢口兩岸私梟橫行,朗平兄和各省運商皆有來往,這此中之務,應當也很曉得一二吧?該當如何查禁呢?”
“老夫和老兄想得一樣。”龔裕說:“運河入長江,一起儘是膏腴之地,私梟猖獗,也難怪皇上起火。老夫想,擒賊擒王,如果能夠找到最大的鹽梟抓一批,殺一批,想來,這鹽課稅源,當會清淨很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