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清山變 - 第105節 兩省報銷案(2)

第105節 兩省報銷案(2)[第4頁/共5頁]

“是的。”洪良品探手入懷取出說帖遞了疇昔。

“不必!”張佩綸勸止,“曾大人比來便血,病勢不輕,勿為過情之舉。”

看模樣,也就是如此了。剛毅叮嚀押下王敬臣,另問戶部跟工部的書辦。這些人就不如王敬臣那樣誠懇,熬刑不招。剛毅自發刑部司官,須格外**,不便動用大刑,隻好改換體例,請沈家本用水磨工夫去套問。

“那就是了。”張佩綸便往下念:“及躋部院,力小任重,不恤人言;貪穢之聲,流聞門路。議者謂:前大學士倭仁實施潔淨,惟援引王文韶以負朝廷,實為知人之累。眾口僉同,此天下之言,非臣一人所能捏飾,方古人才雜糅,吏事滋蠹,紀綱墮壞,賄賂公行,天變於上,人怨於下;挽回之術,惟在任人,治亂之機,間不容髮,若王文韶者,纔不敷以濟奸,而貪能夠誤國。”

“那些票號掌櫃,戶部書辦,常日起居豪奢,何嘗吃過苦頭?隻要嚇一嚇他們就行了。”沈家本說,“能不動刑,最好不動。”

奏摺的第一段是思疑刑部一定能遵諭旨,完整根究,因為象如許的含混營私之舉,不是經手過付的人,不成能握有確切證據,即令有確切證據,亦非酷刑逼供,不肯吐實。何況被參的王文韶,還是戶部的堂官,縱使刑部堂官公事公辦,無所迴護,而司官為了將來的禍福,能夠不敢獲咎王文韶潛通聲氣,預為消弭。再說,崔尊彝、潘英章雖奉嚴旨催傳到案,但展轉費時,何弊不生?

覆文很快地就到了,說這四個書辦都傳不到,已經奏請緝捕。糸未完待續。

“我倒要就教,”王問道,“彆的另有甚麼證據?”

看不到幾行,張佩綸脫口讚了一聲“好”,接著,點頭擺尾地念出聲來,“臣竊謂進退大臣與胥吏有彆,胥吏必贓證俱確始可按治,大臣當以素行而定其批評,朝廷即當以賢否而嚴其黜陟。”

“所謂的物議,究竟是那些人在傳說你亦無妨指幾小我,作為證據。”

因而第二天問案的景象就分歧了,傳了提牢廳的差役服侍著。將人犯帶上堂來,剛毅先提警告,倘有人不說實話,本身皮肉刻苦。接著便從販子王敬臣問起。“王敬臣,你開票號,豈有不知同業例規的事理?凡是捐官上兌,請誥封之類的,應納官項,向例都由票號經手代庖。你們跟六部書辦,都有來往,外省官員彙到票號的銀子,用到甚麼處所,那有不曉得的事理?你說,廣西、雲南彙來的銀子,是如何支出去的?”

洪良品又大搖其頭:“萬口同聲,無從確指。”

“好一個‘纔不敷以濟奸,貪能夠誤國!,”盛昱插出來發群情,“這是對王某的定評,亦是對吏治的規戒,但是亦不能獨責王某,領樞廷者豈得辭其咎?”

考慮伏貼,由盛昱代為抄繕。諸事皆畢,時已入暮。內裡‘清流腿,和‘清流靴子,都還未散,一見他們三小我,立即趨陪擺佈,旁敲側擊地探聽。這三小我隻矜持地淺笑著,顯得奧秘而嚴峻。最後,張佩綸才說了句:“鐵香有封事。大師明天看邸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