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清山變 - 第149節 楊乃武案(6重發)

第149節 楊乃武案(6重發)[第2頁/共4頁]

“老同年嘛!”寶鋆並不坦白,他也是很感覺無法,“六十七歲了,還是風塵俗吏,老景不幸,如果落一個撤職的處罰,於心何忍?以是我替他寫了一封八行給楊石泉(楊昌浚的字),不了了之了。”

金曰修先不答覆,反而突如其來的問了一句,“浙江餘姚縣的劉大令,直隸鹽隱士,是教員的鄉榜同年?”

“為甚麼?”

呈訴抱告要到都察院,因為都察院的職司有一條是專管‘官民冤抑報告’的。收到狀子以後,按例是轉交京畿道禦史——說來也巧,禦史也是浙江人,名叫吳鳳藻,是鹹豐二年的榜眼,資格老,為人也很樸重——辦理。

“是何言?”寶鋆勃然變色,“莫非就認定了我必然會秉公枉法嗎?”

陳正不懂,朱智倒是曉得的,這個上麵指的不是天子,而是軍機大臣。如果真遲誤了刻日,軍機大臣奏請交部議處,刑部從上到下都要受處罰;如果能夠事前做了軍機處的疏浚事情,即便天子發覺,有所詰問,也有軍機大臣在上麵為之說好話諱飾彌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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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節楊乃武案(6重發)

天子點點頭,表示明白了,“那,倘若最後鞠問以後發明,前問不祥不實,原問官該如何措置呢?總有一個規定吧?”

“我不管,不管!”寶鋆大聲說道,“我好端端的冇事去惹這些是非做甚麼?不過,他們也不能無憑無據硬說劉某冤枉了楊乃武,將來刑部議奏我倒要細心看看,劉某枉法,我不會替他說話;但如能秉公辦理,並無錯處,我莫非也不能說話?”

餘撰沉吟了半晌,才說道,“此案的性子不比平常,我能夠回堂官儘量拖一拖,不過誤期太久,隻怕上麵不肯承諾,這個任務,堂官不肯擔。”

比及案子說完,金曰修說道,“浙江是舉子都說,劉大令必然會請寶中堂保持原判,楊乃武必然冇法伸冤。”他成心囁嚅著說,“另有句話,弟子不敢說。”

“回皇上話,此事不成。連派餘杭縣會審都不可。如果派了,就是冒犯了大清法規。”朱光第覺得他真不曉得,耐煩的為他解釋,此中嘉慶十四年和道光十八年都有上諭,規定了辦事的章程,簡樸的說,京控交回的案子,督撫必須親身審理,或者委審,決不能發交原問衙門,不然便落空了京控的意義。

肅順胡說八道,朱光第心中大恨!如果天子順風扯篷,葛品蓮之死就永久冇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了!“臣看過浙江解部的卷宗,此中多有可疑不實之詞,但臣想,楊乃武一案,自縣而府,右府而省,三處罰彆審過,楊或人供詞中並無翻異。”

朱智深覺得然,“如許吧,”他說,“去找刑部的人問問清楚。”

“萬歲爺金口玉言,您說楊乃武是冤枉的,那就必然是冤枉的!”肅順第一個見麵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