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節 江寧辦差(1)[第1頁/共3頁]
舟中的幾小我鄙大家的奉侍下方纔用過了晚餐,正圍坐在幾案前喝茶談天。他們三小我都稱得上是理學大師,不過所學路子卻殊無相侔。曾國藩是篤守程、朱,這一點和沈淮一樣,而孫瑞珍的理學則是由陸象山而來的王陽明之學。朱、陸各成流派,馳名的“鵝湖之會”,相互辨疑質難,各不相下;這天在秋風颯颯的行舟中,三小我分作兩派,意氣激昂,各自當仁不讓,亦算不輸於前賢。
孫瑞珍心中鄙夷:他固然不曉得那一天天子又把曾國藩召回殿中所為何事,也不曉得他手中有一份天子臨時寫就的上諭,但是論及天子的心機,他自問也一定就猜不到。一樣的,這一次同業的三小我怕也都是心中瞭然,不過這件事也是相互心照,嘴上不能說出來罷了。
生長到明朝的王陽明,本來也是佩服朱元晦的學說的,從格物去致知,所格之物是院子裡的一叢竹子,為何竹有節?為何竹長青?竹如何生筍?何故筍可食麪竹不成食?竹葉又為何與樹葉分歧?如許格來格去,格不出一個花樣;而焦勞苦思,到了第七天上竟懨懨成病,很哀痛地在想,冇有這大力量去格物,聖賢是做不到的了
曾國藩也不客氣,徑直問到:“英公,東川兄可知,皇上此次派我等赴江寧辦差,本意為何?如果隻為與夷人講明事理,使其頓悟前執之不成行,張帆南返,隻需一紙上諭,將此事交由兩江總督陸大人和夷人曉諭明白,也就是了。何必我等?”
爭辯了一番,兩小我都臨時落空了說話的興趣,座艙中靜悄悄的,隻要河上刮過的風聲呼呼過耳,偶爾有波瀾拍打著船身,有節拍的聲響讓人昏昏欲睡。
“英公之言大是。”沈淮用力點點頭,大聲擁戴到:“如果英使畢竟不肯於皇上之前低頭的話,即便皇上成心允準其進京,我等身為臣子的,也當犯言切諫,一力抗阻。”
大清於道光二十二年和英國人簽訂的《江寧條約》中關於英人在華有著很明白的規定:‘……大天子恩準英國群眾帶同所屬家眷,借居大清本地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互市無礙;且大英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駐該五處城邑……。’
因而王陽明就想:賢人到了這步地步,除此以外,另有甚麼更好的體例?如許想來想去想到半夜裡,明月中天,寸心澄徹,俄然大悟,本身所做的事,就是賢人之道本身內心就有知己;知己能夠自致。不必經過格物去求。這比陸象山的學說更進了一步,而與朱元晦的事理,相距也就更遠了。
“滌生兄,東川兄,此次辦差,非比平常……,”孫瑞珍又挑起了話題:“……我大清小民於江寧換約之事始終耿耿於懷,未有半晌或忘,此次如果英夷於施禮一節始終不肯低頭的話,民怨沸騰還是小事,傷了皇上識人之明,老夫就萬死不能嘗其辜了。”
“不敢,不敢當。”孫瑞珍趕快擺擺手:“指教二字千萬休提,隻是滌生兄如果有疑問,無妨提出來,我等共商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