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兩頭蛇[第1頁/共3頁]
從夜總會開張伊始,他就曉得本身會惹來費事。在臨海區開夜總會,卻在開辟區註冊公司繳稅,這無異於扇了臨海區帶領的耳光。
是禍躲不過,要來的總償還是會來。比來一段期間,臨海區頻密派人到臨檢百樂門夜總會,還好本身早有籌辦,除了區委書記李亞文和個彆部分的頭兒,本身把臨海區關鍵部分的小頭子們都搞定了。
他回過甚去,透過陽台的暗花玻璃門,模糊能看到房間裡幾個腦滿腸肥的官員手裡舉著洋酒杯,抱著坐檯的蜜斯,鄙陋地說談笑笑,這些就是他的尋租客。
林水森找了個藉口,出了門,劈麵碰上一個媽咪。阿誰媽咪向他讚揚,說房裡的那些當官的,一個個都很變/態,把蜜斯的胸都抓青了,還吹噓本身是練過抓奶龍爪手甚麼的。
但是他也忒藐視本身的才氣了,你李亞文不吃我林水森這套,你部下人可吃。
但這也是冇體例的事情。販子最需求的就是有投資的目光,劉大同好歹是副市長,總比臨海區任何一個官員級彆更高,本身這麼做,等因而為劉大同的兒子劉小建奉上了一份大禮。何況,劉小建占有這裡百分之十的乾股,在他的幫忙下,夜總會確切吸引了很多宦海上的頭腦筋腦,這麼火爆的買賣,和劉大同這位獨子的乾係也密不成分。
不過,次數這麼頻繁的臨檢,對百樂門多少還是形成了影響,林水森為了此事也和劉大同父子相同過,是否將稅收交回給臨海區。但是劉大同並冇有同意,還拍了桌子,說這臨海區還是濱海市的統領範圍內,他李亞文想翻天?冇那麼輕易!
林水森當時內心就在暗罵,你說得輕巧,既然如此,為甚麼就不能禁止李亞文對百樂門夜總會使絆子?他總算曉得本身被牽涉到宦海恩仇裡去,但又無可何如,有些事情不是本身能節製的,凡事不成能麵麵俱到,奉迎了一些人,總會獲咎一些人,本身從商的,特彆是做這行,免不了在官員們的鬥爭鋒芒裡行走。
林水森喝掉杯子裡的藍帶VSOP,說:“周主任,那件事,就奉求你了。”
媽咪無法點點頭,走了疇昔。
周宏偉在包房裡唱了一會,想起林安然接下來會如何做,不由有些煩躁。這個部下有些難搞,當時在銅鑼灣村本身就吃過他的虧,不是個省油燈。他悄悄想道,明天還得向他施加點壓力,讓他儘快對百樂門臨檢,不讓他有太多的擺設時候,並且要誇大他必須將行動打算先報送本身批準才氣夠履行,以便於本身通風報信。
林水森在二樓一間VIP房的陽台上俯視全部大廳和舞台,現在是演出時候,一個穿戴紅色黑領西裝的歌手拿著麥克風,很投入唱著張學友的《分離總要在雨天》,唱到出色處,台下觀眾紛繁鼓掌。
林水森是個合用主義者,暮年的貧困落拓,厥後天賜良機的遺產擔當,另有以後私運捲菸那段灰色地帶行走的光陰,都讓他果斷了本身的人生信條,要在大陸把買賣做得風生水起,就必須學會權力尋租的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