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3章 意料之外(54)[第1頁/共1頁]
警方也不成能為了這類事情殺人滅口吧?
將這些民氣考慮和考慮放在一邊,警方高層很快便召開了告急集會,顛末一番會商後,便連夜建立了專案組,專門賣力調查這一係列案情。
從一樁淺顯的經濟犯法案,變成了牽涉到各個層麵的複合案件。
畢竟在這件事情上,他告發彆人還是有功的,哪怕明曉得他是想借刀殺人,警方也不成能和他對著乾,用心不去調查這些罪大惡極的案件。
直到現在,這件事的性子已經變了。
一個精力狀況近乎猖獗的神經病,誰曉得他會做出如何的事情來?
警方高層在得知環境後一樣不敢忽視。
調查職員的盜汗都下來了,涓滴不敢怠慢,立即將這件事彙報給了警方上層。
對於警方而言,賣力人是出於甚麼目標將這些事情抖暴露來,一點都不首要。
在幾次肯定賣力人所說的都是實話,冇有歹意歪曲或者辟謠,乃至此中一些事情他還是參與者之一,手裡還留著一些奧妙證據後……
如此嚴峻的案情,隻要被翻開一點裂縫,就很難再像之前那樣持續諱飾,即便警方情願昧著知己共同,世上也冇有不通風的牆,偌大的警務體係裡,冇有人能真正做到一手遮天。
更何況,阿誰爆料的賣力人精力狀況並不穩定,乃至已經有點猖獗了,他連本身老婆孩子的罪過都敢直接說出來,擺瞭然就是要魚死網破。
首要的是他抖暴露來的內容,已經引發了調查職員的高度正視。
這已經不是淺顯的小差人能夠觸及的範圍了。
如果被他發明,警方在得知這些事情後並冇有依法調查,導致他的打算幻滅……
而賣力人爆料出的那些犯法事情,固然描述得駭人聽聞,讓人聽得匪夷所思又義憤填膺,恨不得將他說的那些人抓起來暴打一頓。
以是說,不怕死的瘋子老是最難對付的。
也就是說,如果警方在半年以後才發明有這樁案子。
他們老是會弄出一大堆費事的爛攤子,讓人一邊氣恨憋屈,一邊又不得不捏得鼻子清算……
所觸及的犯法究竟包含強/奸、殺人、毀屍、受/賄、強拆等等十數項,觸及到的人物也不但僅隻是這個賣力人的老婆和兒子,另有他的合作火伴,一些商界裡的風景鮮赫的勝利人士,慈悲名流,乃至是宦海上一些令人耳熟能詳的官員……
更讓人頭疼的是,他告發這些事情並不是為了做汙點證人,但願在法庭上爭奪輕判,而是一心但願藉著警方的手與那些人同歸於儘,連命都不要了。
但是,警方辦案講究的是證據,不成能因為他隨口說了幾句話便跑去抓人,更何況這些案情大多時候長遠,最早的一樁乃至產生在十九年前,隻差半年的時候便超越了海內的刑法最長追訴時效。
即便拿到了犯法懷疑人的證據,超越了追訴時效,警方也無權再抓人,隻能眼睜睜的看著罪犯逃過法律的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