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6章[第1頁/共1頁]

比如家人或者親人被害而死,為了清查滅亡本相,也為了便利警方的調查取證,被害者的屍身必須被無缺的儲存下來,大部分的人也更情願挑選殯儀館或者法病院的冷凍室,因為這兩個處所的屍身保鮮技術纔是最專業的,不知比病院的停屍間強出多少倍,略微有點知識的家眷乃至警方都不會挑選把被害人的屍體放在病院裡。

由此可見,不管是出於私心還是大義,病院本身都隻是用來挽救活人的處所,而死者的屍體庇護卻不在病院的本職範圍內。

救死扶傷固然是病院的本職,但是領受和包容屍身卻不是,冇有哪家病院會情願白白花一大筆錢把病人的屍身庇護起來――除非那些屍身都是免費捐贈給病院做活體研討的“東西”。

在這類特彆環境下,病人的家眷因為各種啟事冇法及時的趕到病院為病人收斂屍體,而病院有不能長年累月地把病人的屍體停放在承平間裡,因而就衍生出了第二種特彆做法。

畢竟,人的身材一旦落空生機,想要無缺的儲存起來實在太困難了,不但需求極度高溫的環境,同時還需求各種內部的防護辦法,才氣有效的製止屍身從內臟器官開端敗北。

以是,不管是大病院還是小病院,隻要有病人在醫治期間歸天,屍體頂多隻能留在病院裡一兩天,很快就會被家眷運送回家安葬。

不說那些敷裕人家,絕大部分的淺顯百姓家裡,情願花這類冤枉錢來儲存屍身的人更是渺渺無幾,幾萬小我裡也不見得會有一個。

將歸天親人的屍體停放在病院的承平間裡,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要家眷付錢的,時候越長免費就越高。

哪怕是由國度建立的公立病院,收納病人的屍體也是有著相稱嚴格的規定,並且收納費一點都不便宜,個彆病院乃至是按小時來計費,乃至比醫藥費還要高貴很多。

比如說,如果有病人是俄然歸天,病院在短時候內聯絡不上他的家眷,又或者是病人的身份來源不明,家庭地點也無人曉得,病院方麵底子無從聯絡……

而哪怕是因為某些特彆啟事――

單單是一具屍體的儲存就如此困難,何況是病院那種特彆環境,幾近每天都會有病人歸天,留下的屍身數量一天比一天多,如果不能讓病人的家眷儘快把屍體帶回家安葬,病院裡光是要收納保護承平間裡的病人屍身,每天要支出的心力和款項就是一筆天文數字。

這也算是一種折中措置的體例。

這是在普通環境下的措置體例,當然也會有非普通環境。

同時也是病院在麵對特彆環境時,無法挑選的體例。

那就是在病人家眷冇法收屍的環境下,由病院方麵賣力出麵,將病人的屍體先行火化,隻留下骨灰臨時儲存,等候今後,病人的家眷來到病院後,再把歸天親人的骨灰迎回家中安葬。

病院又不是慈悲基地,天然不成能做這類百分之百要虧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