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1章[第1頁/共1頁]
陳複向來不是一個會勉強本身的人,在做出收養決定以後,他當天就帶著孩子返回了Y國,隻留下幾個親信在海內辦理收養法度。
所謂的“迫於無法”,翻譯過來實在就是脆弱、無能、自我鄙棄,卻又冇體例。
陳複內心的第一反應,就感覺她必定是被父母拋棄了。
要麼丟在病院裡,要麼偷偷丟到福利院,希冀著能有美意人脫手幫手,他們本身倒是放手不管了……
陳複的大部分小我資產都在外洋,他父母都是華裔,他本身也是,從小在外洋長大的人,返國以後反而感覺到處都不適應。
陳複當時是感覺冇題目的。
不過這些和陳複無關。
陳複就這麼漫不經心腸想著,便把莉茲帶回了本身的莊園,開端動手安排醫治的事情。
如果另有彆的但願,或者是家裡的前提略微好一點,做父母的也不會那麼狠心判定地丟棄本身沉痾的孩子。
但是對於普通淺顯家庭的人而言,砸鍋賣鐵都不必然能湊出來。
之以是這麼倉猝,倒不是為了防備甚麼,首要還是因為莉茲的身材環境太差。
他也不在乎莉茲的父母究竟是丟棄了她,還是她本身就是孤兒,這些猜想不過在他腦海中一閃而過,很快就被他拋到了腦後。
特彆是對於經濟前提不算餘裕的家庭來講,如果發明剛生下來的孩子患上了沉痾,花一大筆錢都不必然能治好的時候,很多父母就會狠心腸丟棄這個孩子。
先治好她的身材,再漸漸把她養大,至於彆的事情……等碰到了再說吧。
當然,這類不幸又可愛的“迫於無法”一樣也是父母無私的表示,本身不忍心看著孩子死,就乾脆丟了他,讓他自生自滅……
如許不負任務的行動當然叫人討厭,但是反過來講,一樣也是迫於無法。
再加上她的身材環境那麼糟糕,放在海內的病院還真不必然能治好,就算要治,估計也要花掉一筆天價的醫治費。
他既然決定收養這個孩子,天然就會儘到做父母的任務。
這筆錢對於陳複來講當然不算甚麼。
這類事情實在並很多見,在拋棄兒童構成犯法的外洋都屢見不鮮,海內就更多了。
外洋的醫療環境和技術總歸比海內高出一線,也更合適莉茲的醫治,再加上陳複長年定居外洋,決定收養莉茲以後,這孩子就是他的女兒,他帶著女兒回家,有甚麼題目?
有些人是真的被逼到冇體例了,本身冇錢養不起,又不忍心把孩子留在身邊眼睜睜地看著他斷氣,因而就做出了極度的行動,在孩子死之前先丟棄掉,今後不聞不問,起碼在內心還能有個胡想,說不定被丟棄的孩子被美意人救下了呢?
都不首要了。
但民氣並不是絕對的,任何事情都會不足地殘留。
再想想莉茲當時被人丟棄在路邊的模樣……
莉茲當時還是個小嬰兒,皮膚上的嫩紅都還冇有完整褪掉,一看就是剛出世不久的重生兒。
並不是每一個丟棄孩子的父母都那麼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