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我[第1頁/共2頁]
“不是。”
“意義不一樣。”傅斯年淺笑道:“這是定情戒指,明天要買的是訂婚戒指。”
“好吧好吧,我錯了!”季半夏不幸巴巴的解釋:“明天說領證,明天就領證了,美滿是迅雷不及掩耳,我還冇反應過來嘛!”
傅斯年卻底子不為所動:“如許就行了?我是那麼輕易滿足的人嗎?”
“你乾脆再給我買七個,十個指頭上都戴得滿滿的算了。”季半夏好笑:“讓那些狂蜂浪蝶看一看,甚麼叫百年不遇的超等富婆,然後他們就直接剁了我的手,我殘廢了,你就高興了。”
“你……”傅斯年被她氣得笑了,抓住她的肩膀用力的晃她的頭:“季半夏,你腦筋裡都裝的甚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你現在已經是傅太太了,竟然還說我是客人?”傅斯年很不滿,季半夏進入角色實在太慢了!
“訂婚戒指?”季半夏驚呼:“莫非辦婚禮的時候還要戴結婚戒指?”
本來,愛情真的會讓人變得脆弱。不過,她是多喜好他這份脆弱啊。
傅斯年握緊她的雙手,用她的雙手端住他本身的臉,固執道:“喊我。”
傅斯年無法的看著她,這丫頭也太不解風情了吧。他想聽的不是這個。因而他直接了當的下號令了:“喊老公。”
他把他的脆弱暴露在她麵前,現在,他不再是高高在上,呼風喚雨的大總裁,他隻是她的愛人,一個淺顯的人類男人,渴求一句帶著人間炊火氣的昵稱,以確證在這廣漠而有限的時空裡,她會永久陪著他。
她踮起腳,在傅斯年唇上親了一下,表白本身的誠意。
季半夏晃晃本身的手:“這上麵不是有嗎?”她手指上還戴著傅斯年當初送的那枚草花戒指。
季半夏的心驀的一顫,在這段豪情中,傅斯年向來都是強勢的、主動的、霸道的。如許近乎孩子撒嬌般稚氣的行動,是向來冇有過的。
“那你到底想如何樣?”季半夏獵奇的詰問:“是不是又想讓我辭職?”
喊我
這個稱呼帶著濃濃的世俗氣味,帶著淩晨牛奶煎蛋的氣味,帶著冬夜晚歸時,家中橘黃色燈光的氣味。柴米油鹽醬醋茶,老婆孩子熱炕頭。短短的平生,這最世俗的暖和與依托,是他們所能掌控的,最樸實的誇姣。<
“當然。”傅斯年一臉的理所當然:“給你買個鴿子蛋。讓那些狂蜂浪蝶一看,就曉得你是他們要不起的女人。”
季半夏的心一下子軟得不像話。她情不自禁的抱緊了傅斯年:“傻瓜。”
“……”傅斯年無語了。
他的雙手覆在她雙手的手背上,溫熱苗條,讓她迷戀。
“不要。我不愛吃糖。”季半夏低頭想要推開他。他的眼神太熱烈,讓她的心跳得幾近將近失控。
她和他已經結婚了,她是他的老婆,他是她的丈夫,”老公”這個俗不成耐的稱呼能申明甚麼呢?莫非,在傅斯年的內心,也有著患得患失的不安嗎?
領完結婚證走出民政局,傅斯年拉起季半夏的手看了看:“走,去買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