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血戰(上)[第1頁/共2頁]
但是,讓他驚奇的事情還冇有結束。在獸人步兵與人類長槍方陣打仗之前,人類的軍隊中竟然射出了一陣箭雨!在這個能夠讓飛斧闡揚的間隔下,人類的弓箭明顯有著更加精準的射中率。哪怕殺傷力比飛斧要減色很多,但充足構成箭雨的數量,也讓獸人的衝鋒軍隊直接減員近百。
好不輕易能抓住了這隻老鼠,獸人如何能夠輕鬆的放掉?狼馬隊當然停止了禁止,並且禁止的非常投入,完整丟棄了馬隊應有的打擊力,而是靠著座狼這類特彆的坐騎,開端跟人類軍團混戰。狼馬隊混戰也是很有上風的,巨狼的利爪和牙齒,以及狼鞍上獸人馬隊鋒利的馬刀和狼牙棒,都是能夠對人類步兵策動致命進犯的兵器。
長槍兵們最首要的是三排。第一排長槍兵蹲下,長槍槍柄末端柱在地上,長槍四十五度朝天。第一排長槍兵的任務是作為一個長槍陣前的人形拒馬,斜上天的長槍首要對於的是對方馬隊的戰馬。第二排兵士站立,十五英尺(四米半多)的長槍向前,賣力對抗頓時的馬隊。第三排長槍搭在第二排的肩膀上,賣力專門的刺殺。
“但是覺得如許就能難住我?那你就太天真了。”巴洛克嘴角暴露嘲笑,親身從中直接過了一個戰鼓敲擊手的木棍,開端一下一下擂鼓,傳達號令。衝鋒中的獸人開端揭示他們絕活:飛斧!
這類長槍陣對抗步兵也非常有效,不過對抗步兵第一排的蹲下的長槍兵就不需求了,他們要站起來賣力刺殺。麵對十五英尺長的長槍,最多隻要五英尺的近戰兵器底子毫無用武之地。當然,長槍陣也不是冇出缺點,反而,缺點大得很。側翼和後背蒙受打擊,就很輕易崩潰長槍陣,生硬癡鈍的陣型倒黴於行動,也冇法矯捷應變,一旦陣型被擊破,那隻要敗北一途了,手持十五英尺的長槍,如何跟那些拿著短劍的仇敵近身搏鬥?
隻見正在跟狼馬隊作戰的人類步兵隊中,俄然分出來了將近千名流兵,這些兵士禮服五花八門,無益物浦的、有其他各國的、另有紅黑兩色華漢騎士團的。而這些兵士卻有一個不異點:手上都拿著一柄長達十五英尺的長槍!
而此時,前麵狼馬隊的戰役局勢,也垂垂明朗化了。
“這到底是不是一場伏擊包抄戰啊!”巴洛克乃至從腦袋上拔下了幾根頭髮!
巴洛克劈麵前的那支人類軍隊的批示官開端有些佩服了,畢竟在這類時候能夠及時的將長槍兵抽調出來對抗獸人步兵的衝鋒,就是一件非常磨練批示才氣的事情。
“人類長槍方陣!?”巴洛克驚呼。人類長槍方陣是人類軍隊陣型最巨大的一項發明,起碼巴洛克是這麼以為的。
巴洛克此次是真正的震驚了。要曉得,現在兩方均對可不是擺著棋子兵戈呢,這是一場伏擊啊,巴洛克的確要抓破腦袋了。他不明白明顯本身已經將林坦和他的軍隊圍住了,並且林坦前麵還在跟一千多名混戰才氣很強的狼馬隊作戰,竟然在麵對獸人的衝鋒的時候,還能包管軍隊不慌亂,安閒排擠長槍陣和弓箭手集合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