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馮燁番外-你我皆凡人[第3頁/共7頁]
我倆沉默用飯。過了一會兒,她眨眨眼,看著我飯盒裡的肉塊:“那是甚麼肉?”
“是高年級的一個同窗。”我低聲答,“彷彿是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暈了,醒了就返來了。”
三兩句話就問清楚,譚良發明屍身時的狀況。我呆在深山裡與世隔斷,現在我幾近能夠肯定林清岩來了。
第一次殺人,是在高二。
把昏倒的譚良拖到邊上,我在床邊坐下,望著姚檬,心頭還是有些感慨的。
話音剛落,寢室裡傳來憋悶的笑聲,門吱呀一聲被拉開,好幾個同窗捧腹大笑,此中一個手裡還抱著點滿蠟燭的奶油生日蛋糕。
從小我就曉得,我跟彆人不一樣。
十二歲的時候,我第一次傷人。那一次就像發矇,讓我有點明白為甚麼會感到無聊了。
唔……好蠢的男人。該死他中招。
我點點頭。
我隻是冇想到,林清岩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個回合,竟然又是他贏了。真叫民氣癢啊。
不過譚良的猖獗程度,超出了我的預感。我覺得他起碼要掙紮個把月,成果第三天他就抱了個昏倒的女人來我的山洞,看打扮是個驢友,問我要藥。我當然給了,還把天使案質料都給他。
我看著她真的把那塊肉給吃了下去。
誰知這天早晨,卻看到譚良駕著輛寶馬,一起風馳電掣開過來。副駕還靠著小我。他在山腳停好車,就把那人抱下來。
我不怕痛,不會哭,很少難過。這天下在我看來,如此誇姣。
我笑罵:“去你的,我不乾死人。”
我的父母是聾啞人,對我也算不錯了,家裡就那麼點錢,他們把我養得人高馬大,本身瘦骨嶙峋。真是一對不幸蟲。
噢,本來是如許。
鄰居都氣得不可,當時就給班主任打了電話。
不得不說,男孩比我大一兩歲,目光就是很不錯。他挑的這個偷襲地點,是一條僻靜的巷子,邊上另有樹林擋著。我在他身邊蹲了好一陣,也冇看到有人顛末。我看著血液像紅墨水,從他腦袋上阿誰口兒漸漸排泄來,流到地上,滲進泥土裡。那麼遲緩,那麼溫馨。
實在我無所謂,對班主任說:“我是當真跟她談愛情,也冇有影響成績。我不會分離的。”
姚檬,比起譚良,我想你當然更情願跟我做。
日子久了,加上姚檬始終不肯做,我又有點蠢蠢欲動。
大夥兒全起鬨,姚檬眼眶有些潮濕:“笨伯!慾望說出來就不靈了。”
“紅燒肉。”
哪種都好,都是占有。
靠,狠,真狠。我還要考大學呢,並且我信賴她真的做得出。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氣,把臉給憋紅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點點頭。
你看,運氣又轉返來了不是。
固然憐憫心這類東西,我實在找不出來,但我還是非常酷愛餬口。
我住山洞,他住守林員宿舍。偶然候也會相互串門過夜。有一天夜裡,我打了兩隻斑鳩,提著去他那邊。遠遠卻見屋門緊閉著。我走到窗邊一看,樂了:他正壓著個女人,在床上死命的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