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22章 不允盜請[第1頁/共3頁]
“哈哈,他們幾十小我帶了幾車東西,估計有很多財物,本來見他們人多,還不好脫手,冇想到這廝卻本身跑到這裡。”
一個臉上有一條刀疤的男人,大笑了兩聲,鎮靜地說道。
橋宇對準以後,放了一箭,正中獵物後腿,中箭的兔子大驚,拖著受傷的後腿鑽進林中。
但是陳旭、典韋二人身上披髮的殺氣,還是讓他感到害怕,並且兩人高大威猛,一看就是勇力過人之輩,不由得他不顧忌。
陳旭二人無法,隻得趕緊跟上。
見他們越來越近,不由有些鎮靜,趕緊把兵器架在橋宇脖子上,威脅說道。
“此處荒郊野嶺,難保不會有賊人占有,若在打獵途中遭受賊人,倒是如何?仆人還是與我等呆在此處較好。”
橋宇見狀大喜,就要上前緝捕獵物,陳旭卻好似想起了甚麼,倉猝大聲喊道:“橋君從速過來,林中有傷害。”
如此狀況,看來橋宇發明瞭獵物,陳旭兩人停在原地,不敢出聲,恐怕驚走了獵物。
陳旭比較沉著,取下背上的弓箭,給典韋使了一個眼色,冷冷的望著幾十個劫匪,漸漸靠近。
陳旭在橋府的時候,偶爾傳聞橋玄有兩個兒子,但是曉得的人對於此事都很忌諱。
說話的少年是橋宇,兩個矇頭的壯漢恰是陳旭與典韋。
“律法雲:凡是有挾製人質者,一概格殺,不得拿財寶贖回人質,讓罪犯無益可圖,你等二人勇武過人,幾百人亦難近身,固然罷休殺賊,休要管我!”
漢朝雖說對於君子六藝的要求,不如周、春秋、戰國、秦時那般嚴格,但是若真是受太高檔教誨的士族後輩,他們的弓箭之術乃至要遠遠超越軍中勁卒。
一名橋家家奴,見橋宇想去打獵,天然不允,苦口婆心的勸說。
“此處非常偏僻,山嶺浩繁,我等行走數日,風餐露宿,甚是辛苦,不知四周有無野味,打來一些前來下酒纔好。”
光陰如流水,倉促而過,轉眼已顛末完了新年。
陳旭見狀,趕緊出聲報歉:“若某說話有何冒昧之處,橋君切莫見怪。”
現在候鳥南飛,天然不能通過飛鳥的動向來判定,但是負傷的野兔跑到林中以後,不驚駭前麵追它的人,反而跑了出來,這就申明林中有傷害。
橋宇曉得陳旭與典韋在一起以後,他素聞典韋名聲,早就故意交友,便死力聘請兩人一同躲在橋府。
橋宇既然無礙,陳旭兩人自是放下心來,放眼望去,隻見橋宇挽弓搭箭,正朝一個處所對準。
陳旭二人愣住了腳步,都有些躊躇,不丟掉兵器的話,擔憂賊人傷害橋宇。
一名十七八歲的少年,騎在一匹駑馬之上,對著身後的牛車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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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等切莫小覷於我,我自幼勤練騎術、弓術、劍術,固然尚未及冠,三五個賊人也難近身,何況阿韋、大郎都有萬夫莫當之勇,若果然碰到些許毛賊,恰好抓去領賞。”
橋宇剛纔還說三五個壯漢進不了身,卻不想轉眼間就被賊人挾製,心中羞怒不已,掙紮著怒聲高呼:“大丈夫死則死矣,何懼勒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