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23章 擊賊[第2頁/共4頁]
官兵若在此處,賊人定然不會挾製人質,因為官兵不會去管人質的死活,隻要能夠殺掉賊人,就是大功一件。
橋宇看到陳旭眼色,就一向在高度警戒,目睹挾持本身的兩人滅亡,立馬拿起一把兵器,攔住了一名賊人的打擊。
“我的飛戟射程也很短。”
他們卻冇想到,碰到一個愣頭青人質,竟然不管本身死活,叮嚀家奴儘管殺人。
並且聽人質所言,麵前兩人就是幾百人也近不了身,如果他們真的大開殺戒,劫匪雖有幾十人,估計也很難抵擋。
橋宇見陳旭能夠隨便拉開一石強弓,不由有些戀慕。
陳旭、典韋愣住腳步,不敢再上前。
“我這一個小小的胡蝶,終究開端竄改汗青了嗎?”
這道聖旨公佈今後,再也冇有人挾製人質索要財物。
陳旭之前並不曉得,漢朝另有這個‘不允盜請’的法律,想起本身挾持張家父子之事,就感覺後怕。
橋宇一箭落空,就要丟掉手上的弓箭前去追殺賊人。
對視一眼,兩人仰仗相互之間的默契,都曉得前麵該如何做,也不說話,緩緩逼近賊人。
“殺!”
話畢,賊人首級握刀的手一抖,一絲血痕呈現的橋宇脖子上。
他的這幅模樣,明眼人一看就曉得是在說瞎話,公然,那些賊人聞言先是一愣,然後哈哈大笑起來。
陳旭挾製張家父子之時,並無官兵在場,張家家奴雖多,卻不敢不顧自家主子的死活,這才讓陳旭有機遇將張家父子挾製到城門口。
陳旭看著威武不凡的橋宇,悄悄想到。
漢朝以來,律法比較刻薄,哪怕是被賊人攻擊,官府也鼓勵活捉賊寇,抓到一個俘虜比殺掉一人賞錢整整多了一倍,以是橋宇纔有些遺憾。
陳旭看了一下間隔,估摸著與賊人相距隻要十幾米,隱蔽的給典韋、橋宇打了一個眼色。
陳旭趁此良機,一箭射死左邊挾持橋宇的刀疤臉,典韋射出一柄飛戟,成果了賊人首級,然後兩人如同大鳥般撲了疇昔。
雖說有這個‘不允盜請’的法律,陳旭、典韋還是不敢上前。
半晌之間,盜賊隻剩下一人。
橋家家奴見自家仆人久久不回,分了一半之人看管車馬,其彆人全都手持利刃,前去尋覓三人,待看到躺在四周的屍身以後,全都駭然失容。
這些盜賊,如果有勇氣搏命一搏,哪怕典韋、陳旭勇武過人,他們也不會如此等閒就被三人殺死。
其他賊人正要一起殺向橋宇,陳旭與典韋已經趕到。
見自家仆人並未受傷以後,世人纔出了一口氣。
“汗青上並未提到橋瑁的兒子,我初時還覺得他是乾才,不敷著名,現在看來,汗青上的他很能夠就是死在此處。”
“呸!一個個看似凶暴非常,冇想到如此不經打。”
就在他們對勁的大笑之時,陳旭、典韋齊聲吼怒,喊殺聲如同驚雷普通炸響,浩繁賊人隻覺耳朵嗡嗡作響。
吳豐雖說能夠疏忽人質,直接讓人殺掉陳旭,何如陳旭英勇,戔戔幾個馬隊底子何如不了陳旭,才讓他殺人以後安然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