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 丈夫豈可受人輕[第1頁/共4頁]
“他本是不想送的。彭城都尉甘寧拿著荀鎮東的檄令,帶了數十甲士,闖進他的寢舍,問他何時送糧,就差拿劍逼他了!他無可何如,隻得應下,現在糧已快到州府了。”
“對,對。遣人去州府時,也順道拜見拜見陶公。”
“芳儘儘力為之。”
尹禮又道:“隻是荀鎮東已遣了糜芳去朐縣,榷鹽的事情已然傳開,現在隻恐鹽豪會耐不住,現下就反叛。”
“好!好!如此,我等不但能夠與鹽豪合力,並且,荀鎮東定也會憂鹽豪反叛,故而現下應是他最防備之時,而如果鹽豪卻表示出毫無抵抗榷鹽之意,以我料之,他必會鬆弛,對我等也恰是無益。”
彆離在鹽豪的名後註上“甲”或者“乙”,又或“丙”、“丁”,此是第三樣。“甲”者,非為最富之意,而是當收鹽坊之時,此人最有能夠會抵擋,“乙”者次之,“丙”再次之,一向到“丁”,“丁”,是糜芳和這幾個鹽官長與丞分歧以為最不成能武裝抵擋州府的人。
荀貞劈麵提點,對他講了此次榷鹽對州府財務的首要程度,叮囑他務必用心,遇事多與糜芳商討,對他說道:“卿非肮臟之人,當與司鹽同心,逢事多議,需決則斷。如有事難決,卿與司鹽爭論不下,而又不及傳章州府者,卿需從司鹽意。”
糜竺獻鹽坊、讓糜芳領任司鹽都尉的啟事是唯恐會以家訾致禍,而糜芳現願跟著荀貞,卻主如果因存了“附驥”之心,既存此心,那麼在為荀貞辦事時,他就不免會想死力地表示虔誠,故而,在與鹽官長們商討該以何價采辦各鹽豪的鹽坊時,他一力主張低價。
“少時舊識。”
荀貞細細看了,見簿表**列了十七小我的名字,籍貫在東海的有四個,在琅琊的有十一個,在廣陵的有兩個,名後標註“甲”字的有五小我,標註“丁”字的有四小我。
現下荀貞要收鹽坊州有,本地的鹽豪們還冇有如何樣,昌豨就雷霆大怒了。
列表清楚,標註明白,糜芳將表簿呈給荀貞。
糜芳謝過荀貞的拔擢之“恩”,於次日搬入了州府專門給他騰出來的院署,懸以“司鹽”之匾,一邊等姚頒帶兵從駐地氶縣趕來,一邊開端做些預備的事情。
昌豨猛地一拍案幾,奮身而起,抽出腰中佩劍,握之揮動,狠狠地在麵前的虛空中反正劈了幾下,略微宣泄出了些肝火,然後提劍怒對尹禮說道:“已將宣高調出琅琊,又把我等趕出開陽,現又收鹽州榷,荀鎮東怎能如此接連輕辱我等!”
名單上列出的十幾個鹽豪漫衍於琅琊、東海、廣陵三郡境內的本地各縣,糜芳不成能同時把這些縣都去到,隻能先去一地。他答覆說道:“愚意先去朐縣。”
昌豨看不起尹禮的膽量,鄙夷地瞧著他,說道:“今我等雖被分兵,宣高駐在陰平,可你彆忘了,陰平挨著彭城!明天我接報,說荀鎮東問薛彭城要了二十萬石糧,叫他送去州府!”
“雖令卿帶部曲同去,可如能不動兵器,還是不要動兵器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