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陰入縣寺持短長[第1頁/共4頁]
趙家權傾州郡,要想找一個肯共同的內應不輕易,在找內應的期間,程嘉偶然中探聽到了幾件有關鄴縣令的事。
黌舍既已重修完成,八月暑退,正孩童入小學時,荀貞即傳檄各縣,命縣學召孩童退學,縣學經師如有不敷的,由郡府從郡議曹等曹當選飽學的儒生前去充分空缺。
荀攸止住了他,笑道:“攸一介白身,不敢勞君遠送。”
此人在重修黌舍的過程中主動地出運營策,幫了尚正很多忙,尚正看在他是內黃大姓出身的份兒上,諒解了他從賊的經曆,建議荀貞能夠試用一下他。
荀攸轉顧四周無人,對鄴縣令說道:“貴縣乃州郡名縣,縣中俊才浩繁,望君能禮賢重士,多從期間擇優任命。”
趙忠這麼多年來權勢熏天,家訾怎能夠隻要幾千萬?光和年間陽球收捕杖死了寺人王甫,儘冇其家財,所冇者數以億萬計。趙忠的權勢猶勝王甫,家訾毫不成能隻要幾千萬,這隻能是趙家弄虛作假,前任太守不敢質疑。
“或言君前歲擅壞縣寺屋舍,或言君於前歲秋時繕補寺舍”,這兩條是荀貞此前從郡吏處聽來的。
“主守盜”就是“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即身為吏員,盜取公家財物。
荀攸笑道:“何至於此。”
鄴縣和梁期分歧。梁期是郡中一個淺顯的縣,梁期令,荀貞能夠逐之;鄴縣是郡治,是趙氏所居之縣,為不引發趙氏的警悟,鄴縣令不成輕逐,更好的挑選是陰持其短,把他節製手中,通過他,漸漸地往鄴縣縣寺中安插人手,從而實現節製鄴縣縣寺之目標。
這個任務,荀貞交給了程嘉。
他丈二金剛摸不著腦筋,不知荀攸來見他何事,請入堂上相見。
他連聲說道:“霍湛之名,我亦久聞,早就想辟除此子了。鄙縣賊曹右史不堪任,我久想撤換之,明天我就下除書,辟霍湛為賊曹右史。”
“這倒不必。貴縣有一人現仕郡朝,名霍衡,不知君可知此人?”
荀攸二話不說,把荀貞的信取出給他。
鄴縣令聽絃歌而知雅意,靈巧地應道:“是,是,隻是下吏癡頑,無識人之明,君才高卓,識人勝下吏十倍,如能君指導,實下吏之望也。君如有所保舉,下吏定重用之。”
這兩條也是違背了律法的,不過均是請罪。漢家律法:製止縣吏隨便壞、更縣廷寺舍,並規定隻要孟春農閒時才氣繕補城郭、寺舍。
隻要悔恨趙氏便可用,荀貞原是想把他擢入郡朝的,但召辟的檄文還冇寫下,就從程嘉這裡得知了鄴縣令的這幾件違法之事,遂竄改主張,欲把霍湛安插到鄴縣縣寺。
鄴縣令又驚又喜,另有這等功德?忙離席,朝著郡府的方向下拜,複拜荀攸,連聲說道:“府君寬仁,下吏今後必不敢再觸律!”
荀貞在信中寫道:“吏民或言君私貸縣牛馬,或言君字財帛,或言君前歲擅壞縣寺屋舍,或言君於前歲秋時繕補寺舍,或疑君‘主守盜’,又言君之季子去歲路毆耄耋。太守恭敬君,又念十金法重,憐君季子,不忍相揭穿,故密以手書相曉,欲君自考慮。如無以上諸事,複封還記,得為君清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