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就地發賣[第3頁/共3頁]
許繼虎著臉,喝問道:“你就是襄邑劉定?我乃是本裡的監門,你若要在本裡歇宿,先得在我處報備登記。其他的環境大郎都跟我說了,我就問你一件事,你此次因何出行啊?去得是那裡?可有傳書?”
“大郎,一金但是萬錢啊!看在同親份上,我咬咬牙,出三金,不能再多了。”
“稟監門,小人乃是襄邑劉氏的家人,受仆人調派,去東海購置貨色,但是返來的路上,在梁國境內遭了盜賊,財賄儘失,火伴也大多喪命,唯有小人逃脫。因怕賊人追殺,以是隻能撿巷子走,誰知連日碰到大雪,被阻於半途不說,本日好不輕易看雪停了,乘機趕路,成果還在山上遭受猛虎,若*恩公,小人這條命可就留在山上了……至於傳書,已經在慌亂中丟失了……”
當然,漢末法紀敗壞,對傳書的查驗,早就冇那麼嚴格了。但是現在許繼要公事公辦,劉定也冇有體例迴避查驗。
“我呸!”典韋怒喝一聲,抬腳就將王貨郎悄悄的踹到了一邊去:“你真當我是不治財產的浪蕩子麼?一金?你倒是給買張皋比返來給大師看看?”
“哎呦!我的大郎哎!帛價不過四五百錢一匹,上好的縑才七八百錢一匹,羊皮一張百二十錢,牛皮不過三百……”
“他叫劉定,鄰縣襄邑人氏,何故出行我也不知,待會你去問他便是。我隻是憐他大雪以後,孤身一人上路,又遭受猛虎,幾乎喪生,這才脫手援助了一把。”
典韋見談妥了買賣,俯身扛起了虎屍,對著母親道:“阿母,回家罷,本日有肉吃了。”又朝著圍觀的世人道:“眾位鄉親,一家五斤虎肉,轉頭我親身奉上門去,也算是打個牙祭。”
明天中午,典韋帶著兵刃、弓箭,急倉促的出了陽甫裡,許繼還覺得典韋又要出門去“和事”,豈料他竟然是上山射獵去了。
“傳”,也叫繻符,是漢朝頒佈給出行之人的通行證書,用絹帛製成。漢朝百姓若要出行,必須先跟鄉嗇夫提出申請,嗇夫查明此人冇有犯法在身,也冇有欠下稅賦,這纔會上報縣裡,由縣裡頒佈下“傳”以後,才氣夠出行,一起上,凡是路過關卡、渡口,都要查驗傳書,想要在民家借宿,又或者在亭中傳舍留宿,也一樣需求查驗。
“這個好說,你且先支兩石粟米和一千錢來,我家裡急用——這些東西不消從皋比的錢裡支,我拿虎骨來跟你頂賬,一副虎骨,換兩石粟米,一千錢,也算是半賣半送了……”典韋瞥見王貨郎的神采,乜斜著眼睛,道:“如何?感覺不劃算?那我彆找買家好了。”
“一金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