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君臣[第1頁/共1頁]
當代君不然,釋法而以知,背功而以譽,故軍士不戰而農夫流徙。臣聞:道民之門,在上所先。故民,可令農戰,可令遊宦,可令學問,在上所與。上以功績與,則民戰;上以《詩》、《書》與,則民學問,民之於利也,若水於下也,四旁無擇也。民徒能夠得利而為之者上與之也。橫眉扼腕而語勇者得,垂衣裳而談說者得,遲日曠久積勞私門者得,尊向三者,無功而皆能夠得,民去農戰而為之,或談議而索之,或事便辟而請之,或以勇爭之。故農戰之民日寡,而遊食者愈眾,則國亂而地削,兵弱而主卑。此其以是然者,釋法製而任名譽也。
處君位而令不可,則危;五官分而無常,則亂;法製設而私善行,則民不畏刑。君尊則令行,官修則有常事,法製明則民畏刑。法製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成得也。民不從令,而求君之尊也,雖堯、舜之知,不能以治。
故明主慎法製。言不中法者不聽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為也。言中法,則辯之;行中法,則高之;事中法,則為之。故國治而地廣,兵強而主尊,此治之至也。人君者不成不察也。
明王之治天下也,緣法而治,按功而賞。凡民之所疾戰不避死者,以求爵祿也。明君之治國也,士有斬首、捕虜之功,必其爵足榮也,祿足食也;農不離廛者,足以養二親,治軍事。故軍士死節,而農夫不偷也。
古者未有君臣、高低之時,民亂而不治。是以賢人列貴賤,製爵位,立名號,以彆君臣高低之義。地廣,公眾,萬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公眾而奸邪生;故立法製、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義、五官之分、法製之禁,不成不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