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熊孩子日記(五)[第2頁/共2頁]
我實在不是很明白小魚兒到底骨子裡賣著甚麼藥,道:“我們還需求找甚麼證據?他殺了人,將屍首包裹今後直接拋屍,看模樣很合邏輯。並且他另有殺人動機?”
既然是在家裡發明的,必定就是熟人所為,扣問管家:“比來有哪些人辭職不乾的伴計等?”倒是真的有一個伴計辭職不乾了,是一個車伕。
訪問親戚?虧他想出這類爛主張,連我這八歲孩童都能看破的狡計。覺得能瞞得了多久?額,貌似埋藏了4個多月啊。愁悶啊。
“當然不會。我必定會將這些東西毀掉。”
但是卻讓我大跌眼鏡。不出半晌,竟然出去一個乞丐。就是之前小魚兒找過的那名乞丐來,向他彙報。我心忖,效力這麼快?
小魚兒斬釘截鐵:“不消了,把這個男的關起來吧。我們再去一趟鄒家。”
比來我老是展轉反側難以入眠,對我們曾有過的願景浮想連翩,我早已在內心深處禱告著,禱告著不再被甩棄,但是分開的是你,留下的還是我。.
鄒家家主實在是女人鄒芳,也就是死者。而關押的阿誰男人則是倒插門進入鄒家,名叫鄭爽。“倒插門”的學名叫“入贅”,舊指結婚時男到女方家定居,改姓女方姓氏,成為女方家的“兒子”,擔當女方家世,生的孩子隨女方姓氏。倒插門的男人被稱為“上門半子”。這就有了殺人動機,結束對方,從而掌控鄒家。
“我們去見懷疑犯。”
“我有甚麼嚴峻?我還很歡暢她失落。你不曉得她有多煩啊,每天就像是蒼蠅普通,圍著你轉,管東管西。”
小魚兒道:“動機有了,但是我們還需求證據才氣定案。”
小魚兒又一次查驗了馬車,在馬車的確發明瞭一些麻袋上的殘留物。馬車是車伕走後,就一向冇有開動過。
我奇特的問道:“為甚麼?”
“是的。有一段時候冇見到她。”
將懷疑人抓進牢房以後,我感受大快民氣,道:“我就曉得這小子有疑點兒。嘿嘿。”歡暢以後,側臉見小魚兒。
既然不是他殺的,為甚麼鄭爽此人不答覆呢?本來是鄭爽有了**。他不說的啟事就是為了鄒芳的產業。鄒芳在一處檔案裡謄寫著,一旦發明瞭鄭爽有了**,他就不能擔當產業。
“說的對。”小魚兒看著這些東西道:“這申明殺死她的人,底子不曉得家裡另有。而鄭爽如果是殺人凶手,必定會措置潔淨這些東西。”
接著,我們就回到了縣衙,稟報給我老爹。讓人公佈海布公文。十天以後,殺人的車伕被抓捕歸案。承認了殺了皺芳。而他之以是殺掉皺芳,是因為這個女人很煩,三個月前,他多吃了幾碗酒,就被女仆人痛罵。他一氣之下就殺了鄒芳。用麻袋一裝,駕駛著馬車就分開了鄒家,將屍身拋在了亂石崗。接著就辭掉了鄒家的事情。
我大呼:“不是有一段時候,而是你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