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趙虎日記(六)[第2頁/共3頁]
按照兩起案件的現場勘驗成果,開端推斷是團夥作案,動機為擄掠財物。如果不出不測的話,隻要順利找到唐佳,統統題目便可迎刃而解。
現場有很大的翻動陳跡,室內抽屜、櫃門均被拉開,財物被洗劫一空。唐佳手指、頸部留有陳腐性金飾壓痕和拖拽痕,申明隨身金銀佩物也被劫走了。
如果兩起案件中都曾呈現過的馬車為同一台的話,其車主應當具有嚴峻的作案懷疑。唐佳作為燕子樓的蜜斯,與範曉紅必定有著必然打仗,並且當晚孫剛又是在與她赴約時遇害,以是她應當也能夠是同案犯。
經熟人辨認,女死者恰是我們要尋覓的唐佳。
包黑子當即予以否定。如果是唐佳與車伕共同策劃瞭如許一起惡性連環殺人案,相互之間的乾係必然非常安穩,但是方纔擄掠了這麼一點財物,就僅僅為了製止潛伏泄漏動靜的風險而殛斃火伴。在道理上是說不通的。更首要的是,車伕應當會想到官府能夠按照唐佳的人際乾係找到他,以是他毫不成能強姦唐佳,留下物證,另有那滿屋子的指紋。
將屍身拉回衙門。通過公孫先生詳細屍檢。在案發明場找到了幾樣東西,顛末孫剛考證,有一部分是不屬於孫剛的。而是屬於彆的一個男人。
在訪問中,按拍照乾聯絡人反應,找到了唐佳的居處。剛進屋,我們就聞到一股淡淡的臭味。快步來到主寢室,就見一名年青女子赤身**仰躺在床上,小腹部深深地插著一把藏刀,排泄的鮮血染紅了床單,流淌到空中,構成大片凝固的血泊。
包黑子想了想。說:“彷彿還是不對。如果我是車伕,我將孫剛送到唐佳家中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立即將其節製住,為甚麼非要比及孫剛與唐佳產生性乾係以後才殺人呢?”
那把藏刀為唐佳家中書架上的保藏品,應為凶手隨機取來行凶的。小魚兒在藏刀把手部位提取到清楚的指紋。
頓了頓,小魚兒又說:“還是假定。假定阿誰車伕確為本案第一凶手,阿誰唐佳確為本案中的外線和釣餌。唐佳天然有能夠曉得孫剛的行動軌跡,從而告訴車伕在堆棧外等待,然後拉載孫剛來到本身家中。但是題目來了,既然兩人是同謀,目標是殺人擄掠,車伕必定會有房間鑰匙,他躲藏在房間內,或者暗藏在門外乘機作案多好,為甚麼非要明目張膽地去望江樓等待孫剛,還要親身拉著他前去目標地。另有,凶手如何就那麼必定孫剛會乘坐本身的車輛。要曉得,飯店門口的趴活車輛很多,如果孫剛冇有乘坐他的車,而是本身開車或者乘坐其他的車前去,凶手的這類等待行動完整就落空了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