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伏魔

(獵船記)第一百三十一章 判[第2頁/共3頁]

一個上午,我被炭火燒烤,油脂被抽出。

“小貝,我看了罪行,實在太大了。這個夏執事,冇有開釋你的意義啊。我奉告了你的前夫,我們救你出去。”

但是,我隻能讓她重生,不能給她報仇了,因為,這個大魔君,我愛上他了!

“給長官撿起來!”一個兵士喝道。

夏吼道:“都給我讓開。這個女人不潔淨,身上有咒語!”說完立即有多人讓開通路。

女一:若蘭小貝(即文中“我”)男一:韓琪熙(被神界賜名楊謙)

熙暗自不動,但是我曉得他在發怒!

“如果能夠逃出這裡,我是和熙還是微風鳴在一起呢?”不知如何,我這時候,還在想著這些事情!

“如何,想劫獄?公然不出我所料。”夏執事的權杖伸出,光芒,緊緊的綁住了熙和李若和!

他們出去以後,牢房已經緊閉,連蒼蠅都進不來。

看來,他們已經放出話了。以是來的百姓很多很多!

這個不幸的父親!我必然會想體例讓小琪琪重生的!

兵士冇攔住,鐵門被熙揮手砸開。

她立即坐下,開端審判我。

我被押著走出天子府。黑壓壓的人群等鄙人麵。獵奇的想看這個魔君老婆甚麼模樣。

“她就是魔君老婆?看起來很敬愛的啊。”有一個男人說道。

他抱住我,嗚嗚的哭了。

他給我擦眼淚。吻著我的手。

“就因為得不到生恨,這就是隆笑!隆笑是夏的人,誰獲咎了他,都冇有好成果,看來,這個妻咒,是想藉著隆笑,殺了你。之前操縱我們,但是我們比隆笑略微仁慈,以是。”

我哈腰下去,挪開此物,正驚奇間,熙蹲下和我說話。

我看著本身簽的那張罪行。

(一)

李若和拿著火把跟著出去。

每一條,都是重罪!

夏琬晴,手中那張崇高的神界王牌,照亮著屋子。

“本日下午,如果夏執事還是不放過我們,我就帶你回家。我給足神介麵子,到時候彆怪我部下不包涵。”熙看著我,小聲說道,然後和我告彆。

但是,我隻能讓她重生,不能給她報仇了,因為,這個大魔君,我愛上他了!

愛利輔欲說甚麼,不料出來幾小我,立即將他按住!

門俄然被一腳踢開。

李若和不曉得如何解釋了。

為甚麼,我那裡獲咎她了?

但是。你喜好的這個男人,他是魔君!

李若和在馬車裡,和熙焦心的等鄙人麵,看模樣他們一宿未睡。

天哪!不愧是亂世妻咒。加上這些百姓的謊言,我成了一個十惡不赦的妖精!

“我們又有了證據,看來,你還真就是一個不潔淨的女人。”夏執事將一盤錄相帶丟到桌子上。

我萬般無法,隻要禱告要求神界幫忙。

路過熙,熙拿著他剛獲得的權杖,用心丟到地上,砸到我的腳。

我漸漸閉上了眼睛。

我瞥見內裡的天,黑的可駭!

“你碰到我了。”他用心說。

被隆笑放出一隻狼狗咬破指頭,簽了血狀。

看她的模樣。是不會輕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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