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蠻荒法則[第3頁/共5頁]
這類兵器源自矮人明的火藥,他們瞭然火藥和火炮,而這些東西本來的用處是為了用來開山,以便利他們挖礦。開山用的火炮被矮人明出來已經有幾百年了,最開端的時候,冇有人想過要把他們當作兵器利用,就算魔導炮的架設過於困難,並且每出一炮都即是在華侈龐大的財產而導致根基冇有甚麼國度會利用它們作為通例的城防兵器。但是和火炮比擬,床弩明顯是更被各個國度所接管的兵器,淺顯的床弩物美價廉,比火炮的本錢要低,如果想要進步能力,隻需求為它安裝一支附加了風火雙係邪術陣的邪術箭矢,非論射程還是能力,它都要比火炮具有更大的上風,是以,在火炮被明出來今後的幾百年,就連矮人本身都冇有想過把它當作兵器利用。
獨狼的本意是想殺了那幾小我,但是他不曉得阿誰小鎮的鎮長是否介懷彆人在鎮子裡殺人,如果他想殺了他們,就要把他們拖出鎮外,他本身要拖五小我明顯有點費事,並且伊安斯必然會反對,以是,終究獨狼冇再去管他們。
他聽部下的大漢說了這兩小我技藝高,但是他禿鷹克勒斯在這個小鎮和四周的荒漠上還是有必然的名譽的,部下被人打了,他天然要把場子找返來,出於謹慎,固然他對本身的技藝非常自傲,但他還是帶了三個部下來,不過現在看起來,彷彿這幾小我在對方眼裡仍然不敷看,要麼就是對方有甚麼背景,以是滿不在乎。
圍在傭兵公會門口看熱烈的人群當中,很多人望向站在中間的人身上的四把火槍,都暴露了貪婪的神采,但是他們毫不敢脫手掠取。固然那四把火槍不像為貴族設想的獵槍那樣有著精彩的裝潢和斑紋,但是它們仍然代表了財產和渠道,淺顯的傭兵就算是有錢也冇法在蠻荒之地買到火槍。
“我叫克勒斯,禿鷹克勒斯,你應當曉得我。”
在傭兵公會的門口,堆積了很多人,他們三三兩兩的站在公會門口的街邊,或坐或站,在門口正火線,世人特地留出的空位上,站著五小我,為的人穿深棕色的夾克和褲子,腳下蹬著玄色的高筒馬靴,在他的背後,交叉揹著兩把奇特的兵器,它們看起來像是一根曲折的管子,長度大抵比人的手臂略長,腰間兩側,也彆著兩把一樣的兵器,隻不太長度比背後的略短,大抵隻比男人手掌略長一點。? ?? ?
獨狼說完,滿麵笑容的轉向了守在門口的五小我。
“是又如何樣?”
這裡每個小鎮的法律都不一樣,並且隨時有能夠竄改,因為它們取決於每一名鎮長的為人和表情,以及,你是否能在違背了法律今後跑掉或者不讓鎮長曉得。
…
看到獨狼向本身看來,為的男人眉頭微皺,在蠻荒之地混久了,他在看人方麵還是有必然的眼力的,獨狼滿不在乎的神采讓他感遭到彷彿不太對,如果對方不是一個不是一個癡人,就是真的有恃無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