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事情原委[第1頁/共4頁]
老孫哀痛的哀嚎了好一會兒,才垂垂的不再抽泣了,能夠是壓抑已久的情感已經渲泄了,以是人也就漸漸的規複了普通,因而王兵走疇昔,將老孫攙扶過來,然後在樓頂上坐了下來。
“成果現在犯法分子卻清閒法外,我女兒倒成了肇事者,白死了。罪犯是個官二代,我到處告狀都冇有效,甚麼公安、法院和信訪辦他們都是一夥的,我告狀無門呀,我的女兒死的好慘呀!我不幸的女兒呀!……。”
“老孫,我是王大夫,有啥子委曲,你過來講給我聽聽,看看能不能有啥子體例能夠化解。”王兵隔著幾十步遠,向老孫大聲喊道。
“老孫,我記得你有一個女兒,彷彿是在川都大學讀書吧,如何會被人用車用心撞死了?人如何會一下子就冇有了呢?是交通變亂還是她獲咎了甚麼官二代,或者是招惹到了甚麼官二代,被人抨擊殛斃了?”王兵迷惑的問道。
“官二代叫李明博,他父親叫李剛,是川都會東城區的政法委書記,權力通天,到處都是他的乾係網,我告了很多次,他們卻都說是淺顯的交通肇事案件,現在案件已經審理結束了,叫我不要再胡攪蠻纏,擾亂社會次序和穩定,真是豈有此理!死的又不是他們的女兒,他們當然漠不體貼了。我到公安、法院和信訪辦去告,但是他們都不睬睬我,信訪辦還說我是得了神精病,因而就把我關在精力病院裡,關了有半年多,我還是乘他們不重視,才偷跑了出來。這個世道官官相護,我們小老百姓實在是冇體例活了,那裡另有我們講理的處所呢?不將凶手繩之以法,這口氣我實在是咽不下去,就是死,我也要和他同歸於儘!”老孫持續無助的哭訴著,語氣中充滿了無法和仇恨。
“事情是如許的,我女兒在川都大學讀書,本年大三了,人長得比較標緻,成果引發了也是在他們黌舍讀書的一名官二代的覬覦,這個官二代常常開車跟蹤我女兒並多次騷擾,見到我女兒和哪個男生說話,他就要打人家,仗著他爹是川都會東城區政法委書記的身份,在黌舍內裡非常的霸道霸道、放肆放肆,但是我的女兒就是始終不肯承諾他,因而他就惱羞成怒,用心開車撞擊我的女兒,成果導致我女兒不治身亡,這是嚴峻的蓄意暗害,但是警方卻睜眼說瞎話,最後在法院審理的時候,說這個案件隻是淺顯的交通肇事案,因而法院就判官二代賠錢了事。他們隻願賠四十萬元,莫非我女兒就隻值四十萬元嗎?多麼好的一小我兒呀,她還處在花季春秋,連人生還冇來得及享用,就如許悲慘的走了。我不要錢!我隻要殛斃我女兒的官二代凶手償命!”老孫說著又哀傷的哭了起來。
而樓下的世人目睹這一幕,還覺得是目炫了呢,亦或是明白日撞鬼了,一個個都遠遠地避開,恐怕惹鬼上身,幾近每一小我的內心都在大喊不成思議,不敢信賴所見到的統統,這光天化日之下的靈異事件,實在嚇倒很多的人,一些怯懦的從速溜之大吉,早走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