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野餐[第1頁/共3頁]
ps:補更九。
林雨撇撇嘴,不再籌措著要烤了,反倒問景皓道:“一會兒我們抓幾條魚來吃吧?你會叉魚麼?”
拔開刀鞘,刀身鋥亮,閃著寒芒。
北方的八月,秋高氣爽,天高雲淡。
葡萄酒的芳香,加上烤肉的香味兒,惹得兩人非常沉醉,一塊冇夠吃,景皓又烤了一塊兒。帶來的那些點心,除了雞蛋卷被景皓吃了很多以外,其他的東西,每種也就吃了一點點。
本來如此!林雨不由對本身方纔的設法有些羞臊。
林雨不會烤兔肉,而景皓說烤肉是他的剛強。因為常常出門的時候,固然有人照顧,可有些事也是要本身脫手的。隻見他不消彆的調料,隻是灑了些鹽粒上去,便烤了起來。
吃過午餐,兩人躺在草甸上曬太陽、說話。
挖完以後,林雨才曉得,本身的擔憂美滿是多餘的,全部刀還是那樣讓人充滿懼意,竟然一點刮花的陳跡都冇有。
之以是隻烤兔肉,是因為野雞還要拔毛,在內裡措置起來比較吃力。林雨記得在電視裡看過,做叫化雞的話,隻要把泥土連著整雞裹上,埋在火堆上麵就能吃。不過如許的吃法,林雨不敢苟同。一來,這毛能不能去除還是未知,二來,這內臟都在內裡,如果不先措置完,直接就去烤,想想就很噁心。以是兩人便籌議著隻烤兔肉,野雞拿回店裡用。
河邊有沖刷上來的枯樹枝,在水退後留在了岸上,再加上有些日子冇下雨了,都被曬得很乾。
林雨把從家裡拿的一塊青灰色的厚布拿了出來,鋪在地上,又找了四塊石頭壓在角上,以免被秋風吹跑。
她本身也烤了一塊,但是也不曉得是她的手不敷力量還是如何,拿著木棍的手老是把握不好高度、又抖,以是景皓烤的是由外而內均勻地冒著油光,而她烤的,則是被火燎的,黑黢黢的往下滴油。
如許好的肉,又怎能少了酒?林雨拿出橡木桶,把葡萄酒倒了兩杯,和景皓對飲起來。
他拿著彎刀去了河邊。略微側著身子,半蹲著。利落地給兔子扒了皮,又措置完了,洗了潔淨,劈成幾塊。用削尖的木棍穿了起來。
烤了冇一會兒,這隻肥兔子就呲啦呲啦的冒起了油,林雨實在並不喜好這些野味,但此時看著兔肉油光鋥亮的感受,她也忍不住想要吞口水。
這裡還是當初林雨和景皓吵架的處所,冇想到,現在卻成了他倆共同的誇姣影象。
此處雖在官道旁,可兒來人往並不非常麋集,隻是偶爾有商隊顛末,也因為快到城裡了,而加快腳步,很少會在這裡立足。
林雨無法地笑了一笑。
哈達河端莊曆著秋旱,本來很寬的河道向裡縮了很多,河邊及踝的野草密密匝匝,構成了一片天然的草甸。隻是這會兒野草經曆了秋霜,已經變得乾枯,可巧被陽光一曬,非常枯燥、暖和。
見林雨瞭然的神采,又怕是林雨想吃,便道:“如果你喜好,我歸去以後著人去湖中多抓一些送你那邊。實在我母親和她身邊的人也是吃魚的,你也曉得,彆院有專門的小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