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要迷戀姐,姐隻是個傳說。[第1頁/共2頁]
那一刻,短短數天的餬口碎片再腦中輪番閃過。
聞言,那人自知裝不下去了,眸中閃過厲色,“敢壞老子的功德,去死吧,”敏捷從懷中取出匕首,直刺宋長歡喉嚨而來。
聞言,宋長歡抬手就想給這個不爭氣的傢夥一鬨崩,她也是美意,這小夥子跟她阿誰弟弟一樣,地主家的傻兒子,人傻錢多,買東西不曉得講價,被騙了還幫著人家數錢。
宋長歡才從驚魂不決中晃過神來,拍了拍胸口,看向少年,“我冇事,感謝你啊,”差點就重開了。
男人有些不成置信,捂著痠麻的手腕,劈麵前的少年警戒起來
“......”彆這麼自來熟,我驚駭。
聞言,大師夥頓時恍然大悟,冇想到這女人看著年紀不大,卻如此的冰雪聰明,紛繁指責起那兩人來....
“眾所周知,螞蟻最喜好甜食,若這血液不是假的,為何能這麼快招引來螞蟻?”
宋長歡挑了挑眉,“如何樣,信賴了吧?”
“你彆把錢給他,他們是碰瓷的你看不出來嗎?”
“.....”
這時,看熱烈的便有人道,“公然,還當真是蜜糖的味道。”
他的火伴見狀,也忙從懷裡取出匕首,刺向少年。
“大師吸吸鼻子聞聞看,氛圍中是不是有股淡淡的糖香味?”
男人愣了愣,自知是碰到了懂行的,看向宋長歡的眼神更加不善,“誰,誰要跟你們去醫館,你們,你們必定是一夥的,把我弟弟撞成如許,還想騙我們去醫館,另有冇有天理啊....”
說著,少年臉頰便不自發的紅了起來。
“這下你們另有甚麼話說?”
“那女人又如何曉得,那是蜜糖加了染料不是血的呢?”有人問。
白流行聞了聞她手指上紅稠的血後,不說話了,竟冇想到另有這類騙錢伎倆,單平氛圍中的氣味就曉得那是甚麼。
白流行隻是一個借位回身,反腳便將他踢倒在地。
宋長歡冇想到他會怒及反攻,根本來不不及閃躲,眼睜睜看著那匕首朝本身而來。
白流行轉頭,就見個身穿淺綠色衣裙的女孩站了出來,裙襬跟著她的行動悄悄飛舞,增加了幾分美好的氣味,她的眼睛很大,黑亮有神,像兩顆敞亮的星星,透出一種純真的靈動,眼神悄悄掃過地上男人,又看了看他。
“是啊,賠點錢就算了,惹上這類事,隻能是自認不利....”
“.....”
說罷便朝著回家的方向走,又是冇有收成的一天.....
說著她將手指放到少年鼻前,“你聞聞看,這是血的味道嗎?”
“這個就簡樸了,大師請看地上,”宋長歡表示世人看向空中上的血跡。
不要沉淪姐,姐隻是個傳說。
在那匕首離她喉嚨隻要十公分不到,俄然,“鐺”一聲,男人手中的匕首被震掉,一把長劍鮮明呈現在宋長歡麵前。
公然是冇顛末社會毒打的年青人,她拍了拍少年的肩,“行了,下次重視吧,彆再被騙了。”
白流行有些不美意義的撓了撓頭,“不不不,是我該感謝你纔對,不然就被他們騙了。”
“那好啊,既然是受了傷,賠不賠錢的,先送到醫館去,到底是不是真受傷,一查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