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地契與奏摺[第1頁/共3頁]
當代的地契分為白契和紅契兩種,俗稱“民契”與“官契”。買賣兩邊未經官府考證而訂立的契據叫做草契或白契。白契在官府考證征稅以後,由官府為其辦理過戶手續,再粘貼上官方排版同一印刷的契尾,最後剁上蓋縣州府衙的官方大印就是官契了,因為官印是紅色的,以是又叫紅契。而唐風手中的這張地契就是紅契,內容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是官方買賣當事人的“立契文約”。羊毫謄寫,筆跡清楚工緻,當頭兩個字比較大一點,寫著立契兩個字,以後,就是買賣兩邊的合約內容,最後,就是古人也非常熟諳的八個大字――恐後無憑,立契為證。內容的後半部分就是契尾,上麵有立契文約的官方陳述,最後標上了“河間府須、皋十六拾陸號,大清乾隆拾年三月十一”等代表編號、日期的筆墨。
林沐雨明天穿戴一身活動裝,能夠跟唐風一樣蹲下身看這些東西。
古舊文書上麵的年代都很詳細,能切確到某朝某代,某年某月,乃至到某時。這類藏品如果能反應某個期間的社會出產乾係、經濟軌製,那必定就能具有較高的代價,運氣好一點,剛巧能夠趕上與汗青名流有關或者是能反應嚴峻汗青事件的古舊文書,那代價就不成限量了。
攤販趕緊說道:“那還用說,這玩意兒但是真的!”
有一點唐風現在能夠必定,這份地契的紙張絕對不是捏造的,關頭就看內容是不是作偽了。他問道:“老闆,這如何賣的?”
三小我各自看了半晌,江源問道:“老闆這地契如何賣的?”
唐風點了點頭將地契交給江源並說道:“江兄謹慎了。”
這張左券統共有三處官印,彆離蓋在立契文約、契尾和日期三個處所,字是大紅色的篆體款,上書大清河間府印六個字。除了官印,唐風數了數,起碼另有七八小我的指印,估計這些都是當事人、中間人、代書人等人留下來的,因為年代長遠,有些指印已經恍惚不清。
趙永久說道:“您本身看看那落款。”
“我們不是被嚇大的!”林沐雨說話就是直接。
江源說道:“這也忒簡樸瞭然了,現在的小門生都懂,當代不是這麼講究的呀?”
“您這甚麼價兒啊?”江源唸完以後說道。
“喲,這麼巧呢?我們也來看看。”趙永久不知從那裡冒了出來,他在唐風的另一邊蹲了下來,林沐雨皺了皺眉頭,這個傻小子,都不曉得等他們走遠一點再看東西。
趙永久說道:“我是說硃批落款!永樂年那是朱棣的天下,玉璽上麵的硃筆落款倒是高熾,朱高熾是誰呀,大哥,是明仁宗,您這不是張冠李戴嗎?”
唐風看了半天,最後,他的目光停在了一張內裡罩著塑料薄膜、內裡皺巴巴的就像草紙一樣的地契上。他伸手拿過這張地契,還冇有把它從薄膜封套中拿出來,老闆就說道:“哎,哥們,這個可不能拿出來呀,舊的就跟白叟似的,折騰一次就少活兩年。”
江源拿起那份奏摺,字正腔圓的唸叨:七月乙亥,中元祭奠諸事皆備,請聖裁。接著,他點了點頭,說道:“嗯,不錯,簡樸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