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2[第2頁/共4頁]
無法,從另一邊的小楊處傳回的多方調查也冇有發明任何有代價的線索,受害人在海內的直係支屬隻要一個外婆,一向聯絡不上。據本地派出所體味,一名疑似受害人的女性曾經到訪過白叟的家中,以後就再也冇有人見到過這一老一少。到是一些街坊白叟反應,老太太曾經因為精力病被收押,住了好幾年病院。這彷彿從另一個角度證瞭然受害人有能夠遺傳了家屬的精力病史。
不知過了多久,交警終究呈現了,他們把丁小傑從車上拽了下來,一邊讓一起到來的大夫措置他的傷口,一邊試圖體味環境。丁小傑彷彿整小我都冇了魂,呆呆的任憑措置完整不作聲。直到他聞聲另一邊的醫護職員說,“女人和孩子都是當場滅亡,可惜孩子看起來才2、3個月。”丁小傑頓時衝動得大喊,“不是的,不是我撞的,她們是俄然飛出來的,我根本來不及刹車。差人同道,你們必然要信賴我,真的不是我撞的,不是我撞的。”
冇有任何證據指向他殺,終究案件隻能以精力病人虐殺本身的孩子並他殺結案。但是,不知為何,沈銘遠隊長內心總有一種不對勁的感受盤亙著。做了多年刑警,他一貫信賴本身的自發。不甘心的他又讓大狗調查了一下來認領屍體的父子,但是反應返來的資訊也冇有甚麼代價,獨一曉得的就是那男人是個倒插門的半子,受害人實際上應當是他老婆的堂妹纔對。
就在這時,一名大姐模樣的女刑警走進了辦公室,“我說,這棟樓裡女差人也很多啊,你們如何就一個也看不上呢。你們目光高就不要怪女人愛看錢,對等的,對等的啊。”說著把一個檔案夾遞給沈隊長,“受害者在新加坡的聯絡人回絕到大陸來認屍,宣稱他們隻是事情中的上下級,在與受害人消弭勞動條約後就冇有任何乾係了。新加坡那邊的警方已經證明瞭死者的身份。女的是2年前以事情的名義去到新加坡的,以後在公收場合就一向以公司老總的未婚妻身份呈現,1年前傳出分離。傳聞那位老總在分離後一向客居歐洲某國,日前表態回絕與中國大陸警方合作。受害者於半年前單獨返國,當時已有身孕,以後不曉得去了甚麼處所產生了甚麼事,孩子出世的資訊也查不到。”
可麵前的狀況對丁小傑來講已經是天塌的悲劇了,固然他剛纔底子就冇看清本身撞到的是甚麼,可憑直覺他也曉得那必定是小我。他仍然保持著緊握著方向盤,奮力踩下刹車的姿式,冇有發覺到頭上傳來的陣陣疼痛和流下的鮮血。丁小傑不竭在內心幾次地思慮,剛纔本身超速了嗎?那小我是俄然飛出來的吧?有其彆人瞥見嗎?本身如果出事了,老婆和女兒如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