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買醉不是因為寂寞[第1頁/共3頁]
‘深夜裡’,都會男女們照比昔日更加猖獗。而他們喝彩的聲浪一波高過一波,將今晚的氛圍推向一個又一個的飛騰。台上,站著一個桀驁不羈的男人。半漏著胸肌,手裡正猖獗的彈奏著電吉它,長髮披肩,180擺佈的身高,蹬著搖滾青年標配的馬丁靴。一隻腳踩著聲響,用略微有些沙啞的嗓子,唱著鄭鈞的那首《灰女人》:
他們的樂隊名叫野草,用他的話說,他們都是一群在這座俗氣的都會冇法紮根的野草;風吹不散,雨淋不濕,火也燒不儘。
張峰無法的搖點頭,便不再管我。
“來”
“去你大爺的,說誰是賣唱的呢?”
這個夜晚,我又一次跟著他來到這裡。隻想通過酒精來尋求心靈上的點點安慰。走到牢固的卡座,跟樂隊其彆人打過號召,要了一打啤酒。翻開一瓶,享用著純糧大麥釀製的啤酒所帶來的快感,我很想醉,但不是因為孤單。我不曉得該如何描述這類奇特的情感,但心底卻一向有個聲音奉告我:“醉吧,喝醉就好了。”而我也本能的去順從內心的這個聲音......
“胡說,哥們我是去打電話的,不可嗎?”我有些心虛的答道。
張峰的話令我有些錯愕,不過細心想了想,還真就是阿誰事理。舉起酒瓶,表示張峰乾杯。
看到這一幕,我不由的感慨,“丫的,這孫子到哪都是核心。不就是一賣唱的嗎?搞的像演唱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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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背景,瞥見坐在一邊吞雲吐霧的張峰,我走了疇昔。
“我說瘋子,剛下台就抽菸,你是嫌命大吧?”
“艸,你一賣唱的跟我提實際?!行啊,那我問你,實際就是錢。你有嗎?”
“說你呢。”
實在呢,在我內心,愛情就是音樂。就是我畢生朋友,不會叛變,存亡相依。不是我說,現在的人啊,賊他.m媽矯情。有一些人,一旦荷爾蒙與多巴胺上頭,就冒出星爺的那句典範台詞,我養你啊。不管真與假,都把女人們打動的稀裡嘩啦,繼而能夠輕鬆的拿掉最後一根稻草,哼哼著,春季在那裡啊,春季在那裡。春季就在女人的身材裡。不是我說,最後還不是為了跟人一起睡覺嗎?”
而在他說完這句話的時候,台下的觀眾也墮入了沸騰。不竭的呼喊著“瘋子,瘋子”......
‘深夜裡’,被譽為沈陰文藝青年的會聚地,來這裡買醉的人,大多是心機上接受餬口過量的壓力,夜晚急需放縱心機依托的年青男女。而這,也是張峰樂隊駐唱的處所。
我們仍在持續著,大有不給對方喝倒不罷休的勢頭。地上的酒瓶也越來越多。
張峰聽到我的聲音,回過甚來,眉頭一挑,道:“這你就不懂了,哥們抽的叫孤單,也是藝術的一種。為藝術獻身底子就無所謂。”
“臭賣唱的......”
張峰有些沉悶的喝了口酒,皺著眉頭,“就像我說的,音樂就是我媳婦。而音樂呢又不需求錢,以是哥哥我冇阿誰憂?。”
“來,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