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沉香[第5頁/共6頁]
我這麼一說,那邊的店東就沉默了。隔了好一會,他說先生,我會給你們包了機票前,你能夠把佛珠給我送返來嗎?我補償你們三倍的代價。我還得把同一根房梁做成的其他飾品追返來。我說不必了,起碼我必定得來一趟了,到時候你得帶著我找到當初賣給你房梁老料的人,其他的,到時候再說。
我當時非常不解,佛珠本來是佛家的東西,媽祖嚴格提及來,還是算玄門這邊的神仙。按理說拜媽祖的人除了香燭以外根基是不消佛珠的,拜媽祖卻戴佛珠,那不是不倫不類的嗎。再加上佛珠本身就具有必然的辟邪的感化,如何會不但不辟邪,反倒招鬼了呢?迷惑之下,我要求姐妹倆把佛珠摘下來給我看看,姐姐取下來今後,還從口袋裡摸出一雙紅色的手套遞給我說,這是當時店家送給我們的,說佛珠要認仆人,彆人碰它的時候,要帶手套,不然就會把運氣給帶著。
我當時感覺挺好笑的,莫非她是以為我去她家是想要汙辱她?我這麼秀色可餐,另有力抵擋,我還怕她汙辱我呢!整天跟姐姐姐夫住一塊,你姐夫估計比我要傷害很多,不是有句話嗎,姨妹兒姨妹兒姐夫有份兒。因而我們在分開茶館坐上她的mini後,我在路上就隻問了她一句話,我問她你一向跟姐姐住在一起的嗎?她奉告我本身的屋子剛接房,還冇用裝修。因而我打岔道說,此後你裝修的時候,最好是找個徒弟看看先。
我拿著羅盤在姐夫的監督下,屋裡屋外的走了幾圈,第一次並冇用發明甚麼,隻是在床上發明點蹤跡,接著我用問米的體例,終究在姐姐和mm各自的床頭櫃裡,找到了兩個福袋,福袋是深紅色的小絨布,金絲封口,福袋上寫著“珍寶樓”三個字,另有一朵蓮花圖案。但是袋子裡都是空的,而這兩個一模一樣的袋子,卻都有比較較著的靈異反應。
鬼撓身是我們行裡的喊法,意義就是鬼和人不通過介質的打仗,從而在人的身上留下很較著的印記。或許夏天的時候我們都有過近似的經曆,當我們鋪上席子,睡了一覺後發明,背上或是大腿或是胳膊上,有那種一條一條的,彷彿是瘀痕一樣的東西。而大多數的環境下,這類征象是因為睡姿持續時候太長,而導致血脈不暢形成的,但是也有少數是因為鬼的乾係。舉個例子來講,或許這一晚睡得很好,但是醒來後發明如許的陳跡,那麼或許改良下炊事,讓血脈流利後就行了。但是如果你整晚做了惡夢,醒來後發明一些本身不直接打仗床鋪的位置,如馬蜜斯的手腕,馬大姐的脖子等,這些處所呈現了較著的瘀痕,那麼請謹慎一點,這就很有能夠是鬼撓身的征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