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院[第1頁/共3頁]
隻要另偶然候。就另有機遇
11月23號,間隔安然夜另有三十二天。
記錄人:安康
更首要的是此中一個女孩竟然是城南市副市長的女兒,好吧!此次林非可闖大禍了
為此陸離籌辦一堆計劃:去馬爾代夫啊!去毛裡求斯啊!等等
好吧!
涉嫌人物:林非(僅此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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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究的成果是:待定。等候二審的訊斷
小非!咱能彆到處惹事嗎?此次可捅了簍子了!
唉!就在這時候,為林非辯白的狀師說是有一個證人能夠證明林非是合法防衛。
謾罵你們有戀人閉幕婚兄妹,旅遊的都去坐馬航!
唉!
被傷工具:七人
都說了做一個好男人是不能打女人的,可林非恰好就這麼做了!
啟事很簡樸,對方不缺錢。
對於家內裡公認的情侶林非和小君來講‘聚少離多’是他們一大悲劇。以是在陸離小師姐的拉攏下,比及了聖誕節前後的時候,就讓林非告假然後帶著小君出去好好享用一下餬口的誇姣。
這申明甚麼?
好吧!我承認,我討厭安然夜,聖誕夜,戀人節之類的本國的節日的啟事很簡樸。就三個字:“秀恩愛”到處都是秀恩愛!一個女人要禮品,男人要性福的首要日子。
事情的啟事,得從一個禮拜前,也就是11月16號。
你說你打人也就算了!你他媽打的還是女孩!你打女孩也就算了!你他媽如何連副市長的女兒都敢打啊!
坐在旁聽位置的我們幾個都已經焦心得冒火了。這傢夥竟然還是這麼雲淡風輕
可題目是林非打的七小我竟然都是女人,並且都是少女,均勻春秋在十五歲擺佈。
大街冷巷各處都是有關秀恩愛的高能,頓時閃現了我這顆儲存了二十多年的單身狗眼。
這個好啊!
作為家內裡碩果僅存的單身狗,我是很討厭本國節日的。(貌似單身狗跟討厭本國節日冇甚麼聯絡吧?)
好吧!這擺瞭然是秀恩愛的節拍,並且都開端見家長了,莫非下一步就是結婚生子?(結婚生子?貌似那裡有些不對!)
是不是有五哥撐腰,你便能夠肆意妄為了!是不是有老胡罩著,你便能夠冇法無天了!
有證人?
如果說打人。打成重傷的話。以我們幾個的經濟氣力,完整能夠私了的。為甚麼還會搞上法院了呢?
事件:暴力傷人
看著林非被一群人押送著分開,心內裡莫名其妙的有些酸酸的
可就在我們覺得林非捅了大簍子的時候,一個非常不測的內裡呈現了。
林非的臉上終究閃過了一絲疑慮。看向七個女孩那邊,彷彿在揣摩一些甚麼?想了半晌以後,隻瞥見他嘲笑一聲,不曉得在揣摩些甚麼
申明林非壓根就不是甚麼好男人!真正的好男人當然是我!好吧!話題又扯遠了
林非啊!你此次是贏了!你們百口都贏了!
好吧!除了秀恩愛,你們其他的彷彿甚麼都做不了,因為做了也不讓寫,不然會被調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