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恐怖鳥[第2頁/共3頁]
“這鴕鳥,倒是早有記錄,晉朝郭義恭所寫的《廣誌》中,便提到過:‘安眠國貢大雀。雁身駝蹄,蒼色,舉頭高七八尺,張翅丈餘,食大麥,其卵如甕,其名駝鳥。’《唐書》中亦有:‘吐火羅永徵元年獻大鳥,高七尺,玄色,足類駱駝,鼓翅而行,日三百裡,能噉鐵,俗謂駝鳥。’隻是這可駭鳥,卻從未見過。”毛天真見鐘劍聖每次提起神仙,總不忘矯飾見聞,暗想若不顯顯本身的學問,不免每天被這禿頂老兒當作鄉巴佬,便掉了幾句古書。
但是大鱷魚此舉雖傷不得毛天真,卻也將他拖回了空中,群鱷一擁而上,便要撕碎了這個膽小妄為之徒。鐘劍聖與李行屍見狀大驚,待要救濟,卻身在數十丈外,那裡來得及?
“糟糕!糟糕!可駭鳥真給那混小子弄醒了!火線三十裡一馬平地,這些怪鳥迅捷非常,爺爺年紀大了,一定跑得過它們!這一次,恐怕有一場硬戰!你們記取,要打鳥脖子,運足功力,一擊致命,千萬彆被鳥嘴啄了,那是碎骨之力,非同小可!”鐘劍聖神采變得極其丟臉,聲音也沙啞了起來。明顯,武功高絕如他,也對這怪鳥顧忌非常。
“現在不是了,多了你與行屍老弟。對了,還多了一個不會走路說話的嬰兒,叫啥來著,對,毛伶,爺爺的記性還不錯吧?”鐘劍聖莫名其妙,卻還是答道。
腳踝,本是天下橫練工夫者的死角之一,由很多小骨骼拚集而成,皮膚甚薄,並無肌肉,儘是筋腱,血脈堆積。即使能練至滿身刀槍不入,腳踝處也相對脆弱。但毛天真的腳踝卻與凡人大不不異:一年前曾被文昌追殺時堵截了雙腳腳筋,雖借“不死神功”長好,但念及腳筋斷開,任人宰割的景象,毛天真不寒而栗,更加苦練腳上工夫。這一年來赤腳行走,不住踏足波折,也讓腳踝上的硬繭更加豐富,雖被鱷魚咬中,也無大礙。
三人剛登上亂石堆,尚未覓地埋冇,便見夜色中呈現了一個又一個古怪的身影,高有一丈三四尺,寬卻隻要尺半,兩條腿與人腿普通粗細,六尺是非,脖子也足有五尺長。這怪鳥正麵看來,竟如此高窄?毛天真死力回想看過的冊本,均無記錄,看來還真是神仙搗鼓出來的怪物。
群鱷迎敵,沙岸上現出了很多空地,鐘劍聖和李行屍對視一眼,曉得這機會稍縱即逝,當即躍登陸去,如同星丸跳動,高起高落,落腳點都是冇有鱷魚的沙岸。沙地堅固,遠不及高山縱躍矯捷,但兩人畢竟當世妙手,十餘個起掉隊,已分開了鱷魚群,發足向草地疾走而去。
鱷魚產卵孵卵時,愛子心切,凶暴非常,見狀全有害怕,紛繁向著毛天真快速爬來,黑夜當中,一對對鱷眼閃動著淡淡的紅光,如同一個又一個小小的燈籠。
這時側麵望去,才發覺可駭鳥並無正麵那般纖細肥胖,從嘴尖至尾,橫長近兩丈,一張大嘴三尺不足,鉤曲若鷹,足以一口吞下一條狗。脖子比正麵看到的更長更粗,不遜於凡人的腰身,兩腿細弱,各有三趾,腳爪鋒利。雖重達四五百斤,奔行倒是極快,特彆剛纔猛衝,豺狼不及,眨眼間便到了沙岸邊,公然隻顧奔群鱷而去,並不睬會毛天真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