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賊囚犯[第3頁/共3頁]
人犯當庭行凶!眾衙役發一聲喊,作鳥獸散。衙門核心觀的百姓也炸了窩,紛繁遁藏。毛天真雙手抓住脖子上的鐵鏈,發一聲喊,想運力將之扯斷,無法此時病體潺弱,那裡能夠如願?這時,腦筋又開端昏沉,毛天真情知若再度暈倒,摧辱不免,絕望之下,仰天大吼,宣泄著滿心的無法。
“大膽賊寇,竟敢當庭鄙視本官!來人,給我重重的打!”知縣見毛天真愛理不睬,大失麵子,勃然大怒,扔下兩支火簽,表示先打二十大板再說。
公案上冇有一小我,但火簽筒卻嘩啦嘩啦響個不斷,好半天,知縣才戰戰兢兢從案下伸出頭來,問道:“真……真暈疇昔啦?來人,給我……下進大牢!本官這就……這就上報州府,請派行刑劊子手,將這賊犯人當眾處斬!愣著乾甚麼?還不快押下去!”
兩個衙役承諾一聲,各執毛天真一條手臂,將之按倒伏地,第三個衙役拿起水火棍,狠狠擊在毛天真的後臀。兩旁其他差役,齊聲報數。
聽了這幾句話,毛天真算是弄清了本身的處境。他此時正被囚在城固縣的死囚牢裡,等著漢中府的斬首批文。按國度律法,性命關天,處決人犯須得層層上報,由刑部審批。但城固一帶匪患甚重,罪證確實的悍匪,可由漢中府先斬後奏。罪犯在本縣斬首後號令城門,大有震懾賊寇之效,是以漢中常常不消城固押送罪犯至府裡,而是調派監斬官帶同劊子手至縣城行刑。毛天真公堂殺人,人儘皆知,自是罪不成赦的重犯,隻能等死。
幾個獄卒帶領著衙役,將毛天真從柙床上解下,換了死囚衣服,戴上兩重手銬腳鐐,將他扯出了囚牢。牢外天氣陰沉,日上三杆,當是巳牌時分。毛天真餓得滿身乏力,任由兩個精強大漢將他鎖進囚車,厚木枷卡得脖子甚緊,隻勉強能夠透得過氣,腦後插了一塊牌子,也冇法扭頭細看,天曉得為他誣捏了甚麼姓名。那城固知縣殺了毛天真猶不解恨,還得先即將他遊街示眾一番。
“灌出來便冇你的事了!白老兒,你兒子包不會有事!老爺自會早日放他回家。這廝身上另有幾十兩金銀,等會兄弟們分了。這甚麼東西?書!扔火裡燒!老子見了書,打賭就贏不了!孃的,倒黴!”另一個粗暴的聲音說道。
兩個押車衙役不知是否受知縣教唆,囚車行得慢似烏龜,厥後更在一個茶社邊停下,自去喝茶解渴。百姓得以圍成一圈,細細旁觀。一個孩童因身材矮小,擠不進人群,惱將上來,在路邊撿了個梨核,爬到一處石敢當上,扔向毛天真,嘴裡罵道:“打死這個賊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