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妖孽![第1頁/共2頁]
這個題目,也是方錦書想問的。
“鬆溪書院?”此次是方錦書發問:“我記得離這裡還挺遠。”
成果,他就那麼追著一隻野兔,也不知跑過了幾座山頭。終究逮到之時,才發明隻剩下他一人,和同窗儘都走散了。
芳菲看了一眼方錦書,見她冇有反對,便將兔腿肉拿了一條給她。見她接了,本身也歡暢的捧著撕咬起來。
她們正在長身材的時候。吃了這麼久的齋飯,固然冇甚麼不適,方錦書更不是嘴饞的人。但聞到如許好久未曾嚐到的肉香,也口舌生津。
這,實在是過分希奇。
直接用手拿著吃烤兔,這也對她來講,也絕對是類別緻的體驗。
他收回目光,將重視力集合在麵前的野兔上。
權墨冼的臉上,緩慢的掠過一絲可疑的紅色。他假裝咳嗽了幾聲,粉飾著心頭的難堪,道:“昨日先生教了我們騎射,以是本日午後我們就到山裡來獵野兔。”
盯著往下賤淌著脂肪的烤兔,芳菲情不自禁的吞了一下口水。就連方錦書,聞到烤兔的香味,也情不自禁的抽了抽鼻子。
芳菲坐在火堆前,獵奇的看著他烤著野兔,問道:“權公子,你如何會在這山裡烤野兔?”
固然都是在北邙山中,但鬆溪書院在都城的正北麵,出了安喜門馬車再行駛上大半個時候就能到。
這叫吃人嘴硬,用兔子肉封口。他對勁極了,道:“四女人,你算不得修士,不消守戒律。”
這件事,實在有些丟臉。練習騎射,連弓都不知丟到了那裡,終究還是徒手抓住了野兔。
如果想從鬆溪書院來到淨衣庵,就要先下了山,走到淨衣庵的山腳下,再上山才行。
都是你這個死兔子!把你吃了真是一點都不冤枉。
野兔跑得快,他在家中時也冇有少乾農活,幼時是漫山遍野跑著長大的。就算鬆溪書院正視禦射之術,但同窗的體力像他那麼好的人,委實未幾。
本來已經快烤熟了,卻不想碰到這場大雨。方纔放在地上,已經沾了些灰土。權墨冼站了起來,捋起袖子,將野兔伸出山壁,就著雨水洗濯了一遍。
感到到她的目光,權墨冼看了疇昔。卻見她用手托著腮,柔嫩黑亮的頭髮披垂在臉龐兩邊,兩眼吃驚的看著本身。
方錦書在心頭悄悄腹誹:長得姣美、學問好,連烤個兔子如許鹵莽的事情都做得如許天然,公然是個妖孽!
方纔拿到手中時,她乃至有種不知該如何下口的感受。要像芳菲那樣直接咬?她躊躇了半晌感覺本身做不到,那吃相未免過分不雅。
在火光的輝映之下,她如同白瓷普通的肌膚染上了一層暖和的金黃色。臉頰上有一層孩子特有的、薄薄的透明的金飾絨毛,顯得更加敬愛。
權墨冼拿著穿戴野兔的樹枝,施施然重新坐下,就那麼拿在手中放在火堆上烤著。本來應當做個臨時的架子,但想著也快熟了,就不費阿誰勁。
芳菲冇搞懂方錦書在笑甚麼,不過看著女人高興,她也歡暢。
跑了好久,他也感覺餓了,便將好不輕易逮到的野兔當場正法。幸虧他不是那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那種文弱墨客,剖個兔子冇有任何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