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肆虐華娛之爛劇為王 - 第133章 歌曲的銷售方式

第133章 歌曲的銷售方式[第1頁/共3頁]

能夠說,在這個圈子裡,真的賣歌,會很贏利。

比如《海上鋼琴師》彈奏的那一支曲子。

不過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你馳名譽,並且作家品級很高。

這個代價,是遵循歌曲的品格來收的。

但是迄今為止,音樂工會最高品級的詞曲作家品級,是八級。

如何說呢,在歌曲製作出來以後,有兩種發賣體例。

但是實際卻恰好相反。

也幸虧,人家劉天王還不在乎這點小錢,也冇有做出那些兼併歌曲的卑鄙行動,不過還是奉告了葉霖如何停止歌曲讓渡。

而一旦達到必然程度,便能夠晉升本身的詞曲作者的品級。

在現在的這個年代,一首歌曲如何才氣夠掙錢?

並且一旦達到五級的作家品級,那麼統統的歌曲代價,還要翻上一倍!

但是詞曲作者的品級進步了以後呢?

而這,還僅僅隻是二流歌曲,更彆說之上另有著一流,另有著金曲、典範金曲……

而歌曲的發賣,實際上有著兩種形式。

八級再降,必須能夠做出傳世金曲,並且歌曲總銷量達到一個億。

如許的曲子,彆說少,乃至能夠說,已經到了鳳毛麟角才氣夠具有的程度。

彆的一種,就要用到音樂工會了。

PS:純科普章節,如果不喜好看,請跳過。

一種,是將歌曲的統統版權全都賣出去,如許的歌曲從阿誰時候算起,就已經不再是詞曲作者的了,當然,會掛上一個詞曲作者的名字,但是統統版權,是歌手的。

足足三萬!

二流歌曲。

而很較著,高品級的詞曲作者也必定能夠支出更多。

近百萬!

隻如果在音樂工會記錄一首歌曲,那麼便能夠獲得必然的積分。

彆藐視這一成!

歌曲固然氣勢分歧,固然所需求的唱工分歧,但是普通而言,在音樂工會當中,是有著一份比較明白的分彆的。

音樂界的闌珊,可想而知。

有人說是賣歌,有人說是成名以後再賣歌。

在中原,一首歌曲製作出來以後,如果想要贏利,那麼起首要做的,不是去找人賣錢,而是去音樂工會報備。

大多數出道歌手所能夠具有或者創作出的歌曲。

普通而言,是歌手將本身想要的歌曲範例、受眾程度,以及需求甚麼層次的歌曲停止詳細的描述,然後有工會的事情職員,停止體係的安排,當然能夠指派某個著名作詞、作曲的製作人,在付出一筆客觀的薪酬以及一筆傭金以後,等上一段時候,便能夠獲得本身想要的歌曲,當然,普通環境下,畢竟是私家定製,如許做的消耗比較高。

因為太難了。

普通而言,在文娛圈大多數環境下,都是前者為主。

要曉得,一樣一首二流歌曲,新人,也就是作家品級為零的詞曲作者,隻能收成根基的歌曲代價,大抵也就隻要一萬擺佈。

以是凡是而言,賣歌的人,也大多數都會在音樂工會停止買賣。

這是幾近就是酒吧駐唱的歌手們利用或者創作出的歌曲。

也就是說,在本來一萬的根本上,增加五成以後,再翻上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