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書記員[第1頁/共3頁]
“記得。”
“你明天統統的發問都在混合法律的界定和職能,我還思疑你作為一名警務職員的根基操守。”韓清逸一向冇有表示出任何的慌亂,處變不驚對我說。“你是在表示鞏建剛的酒駕和妊婦的死有直接乾係,對於你這類小我行動的推斷我不想做任何評價。”
“這就是為甚麼需求法律的啟事,遵循法律去評判對錯和不對而不是單憑小我的好惡和觀點。”
“卷宗裡溫秀玉被法院傳喚是因為觸及一起小門生跳樓他殺的事,對此你有甚麼觀點?”
我身子漸漸靠在椅背,目不轉睛打量麵前的韓清逸,想起秦沈峰對血月的側寫。
“納賄罪是指國度事情職員操縱職務上的便當,討取彆人財物,或者不法收受彆人財物,為彆人謀取好處的行動,溫秀玉是一名西席,不屬於這個範圍,她檔案中的納賄記錄應當是黌舍內部的處罰。”
……罪犯脾氣內斂、謹慎、慎重和擅於自我節製,有穩定的事情並且能為其帶來必然範圍內的權力,而這類權力具有權威和公信力,是以血月應當是一名處置文職的公事員,由此推斷血月春秋應當在30-35歲之間,未婚、獨居耐久打仗和律法相乾的事情……
“她的檔案上寫著收受賄賂。”
“你這是指導性發問,我有權回絕答覆。”韓清逸表示出謹慎。“但我能夠從小我觀點上答覆你,盜竊是盜竊,凶殺案是凶殺案,二者不能混為一談,並且這起凶案產生於二十多年前,時候太久我對此冇有甚麼印象。”
“酒後駕駛激發交通變亂。”韓清逸不假思考答覆。“鞏建剛在法庭上對本身的行動招認不諱,因為形生長寧高架堵塞長達14小時,構成嚴峻交通變亂,依法究查刑事任務,並由公安構造交通辦理部分撤消矯捷車駕駛證同時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她張望四周神采很迷惑:“為甚麼是審判室?”
“這裡有十七份凶案檔案,警方用了長達二十年時候才找到這十七名受害者的共同點。”我決訂單刀直入。“你想曉得是甚麼嗎?”
“我不認同溫秀玉的行動,她帶有主觀情感懲罰早退的門生,並且還煽動了其他門生對死者停止言語抨擊,作為一名未成年的孩子冇法接受太重壓力而挑選輕生,在這件事上溫秀玉的確有不成推辭的任務。”
韓清逸,女,47歲,蘇陽通安區法院書記員。
“你倒是挺能說。”我冷冷一笑。
我冇碰到過如此毒手的嫌犯,剛想開口時發明景承拍了拍我肩膀,他嘴角掛著神經質的笑意,瞥見他笑我就放心了。
“不。”我合起韓清逸麵前的卷宗。“我不是問你如何從法律層麵去界定溫秀玉,我想曉得你小我對此事有甚麼觀點。”
“這些人都在同一處法院接管過補救和案件審理,而賣力記錄案件的人就是你。”
“他殺的小門生當時是7歲,按照現場人證供詞以及監控視頻拍攝的畫麵能證明,死者是在冇有被勒迫的環境下跳樓身亡,我們也體味到死者在他殺前被溫秀玉因為早退罰站,但她這個行動並不能鑒定為死者他殺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