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搜神記1 - 第33章 搜神記卷十六(2)

第33章 搜神記卷十六(2)[第1頁/共5頁]

錢小小

【註釋】

吳王正在梳洗,俄然瞥見紫玉,又驚又喜,問她:“你如何又活了?”紫玉趕緊跪下稟告:“之前墨客韓首要求娶女兒為妻,父王不準。女兒已是名聲損毀,情義斷絕,自毀本身招致身亡。現在韓重從遠方返來,曉得我已死,特地帶著祭品到幕前記念。我被他始終如一的真情打動,就與他見了麵,還送給他明珠。那明珠絕對不是他掘墓盜竊獲得的。還請父王不要究查問罪。”吳王夫人傳聞後,從速出來抱女兒,紫玉如一縷青煙般飄走了。

何敞因而騎馬趕回本身的官府,調派差役拘繫犯人,審判拷問,犯人都一一伏罪。他又派人到廣信縣查問,也和蘇娥說的話相合適。龔壽的父母兄弟,全都被拘繫入獄。何敞向朝廷上報的寫有龔壽案的表文說:“遵循凡是的法律,殺人不至於滅族。但龔壽做了罪大惡極的事,家裡人卻坦白了好幾年,國法天然不能容忍。並且,讓鬼神來申述的事,千年也碰不上一次。以是我要求把他們都殺了,用來顯現鬼神的靈驗,用來助成對惡人的獎懲。”天子批覆,同意何敞的定見。

吳王夫差有個小女兒,名叫紫玉,年方十八歲,才學麵貌都很優良。有個少年叫韓重,年十九歲,會道術。紫玉喜好韓重,和他暗中手劄來往,並承諾嫁給他做老婆。韓首要到齊魯一帶肄業,臨走時,囑托父母前去為他求婚。成果,吳王非常憤怒,分歧意讓女兒嫁給韓重。紫玉氣急愁悶而死,安葬在閶門內裡。

③尤愆:罪惡。

【註釋】

①酣醉:喝得酣醉。

②黃壚:鬼域。

【譯文】

①擘目:鼓起眸子。

吳先主殺死了武衛營的小兵錢小小。錢小小身後,靈魂卻閃現在大街上,他去找租賃中介人吳永,叫吳永用借單向街南的祠廟借兩匹木馬。錢小小嘴裡含口酒噴向木馬,木馬都變成了活馬,馬鞍和馬勒都齊備。

【註釋】

【註釋】

漢朝九江郡人何敞任交州刺史時,有一次巡查部下來到蒼梧郡高要縣,夜裡就過夜在鵠奔亭。還冇到半夜,便有一個女子從樓下走出來,向他喊冤道:“我姓蘇,名娥,字始珠,本來住在廣信縣,是修裡人氏。我暮年就落空了父母,又冇有哥哥弟弟,嫁給了本縣的施家,命不好,丈夫又死了,但還留有各種絲織品一百二十匹,以及一名叫致富的婢女。我孤苦伶仃,身材又肥胖,不能自餬口計,以是想去鄰縣賣這些絲織品。因而從本縣的一個叫王伯的男人那邊租了一輛牛車,那牛車房錢一萬二千文錢,裝載著我和絲織品,叫致富牽了韁繩趕車。前年四月旬日,我們來到這個鵠奔亭內裡。當時太陽已快下山,路上又冇有行人了,我不敢再進步,便籌算在這裡過夜。致富俄然腹痛,我便到亭長家去討一點湯水和火種。那亭長龔壽,手拿戈戟,來到車邊,問我說:‘夫人從甚麼處所來?車上裝的是甚麼東西?你丈夫去哪了?為甚麼你伶仃一小我趕路?’我答覆說:‘你何必問這些事情?’龔壽竟抓住我的胳膊說:‘小夥子喜好標緻的女人,是但願能獲得歡愉。’我很驚駭,不肯依從他。龔壽便拿起刀刺我的肋下,一刀刺下去我就頓時死了。他又刺致富,致富也死了。龔壽在樓下挖了坑,把我們合埋鄙人邊。我在底下,我的婢女致富在上麵。他奪走了我們的財物,殺了牛,燒了車,車軸上的鐵和牛骨,都藏在這亭樓東邊的空井裡。我抱屈而死,痛苦打動皇天,卻又實在冇有處所能夠去控告,以是便本身來向您這賢明的刺史讚揚。”何敞說:“我現在要挖出你的屍身,用甚麼來證明呢?”那女子說:“我高低身都穿戴紅色的衣服,腳上穿的青絲鞋,還冇有腐臭。但願您能尋訪一下我的鄉鄰,把我的骸骨與我死去的丈夫合葬在一起。”何敞叫人把屍身挖了出來,公然是如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