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

第12章 火攻篇[第1頁/共1頁]

行火必有因,炊火必素具。生機偶然,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能夠絕,不成以奪。

夫克服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消,非危不戰。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而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成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陷風。晝風久,夜風靜。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主不成以怒而發兵,將不成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分歧於利而止。怒能夠複喜,慍能夠複悅,亡國不成以複存,死者不成以複活。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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