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附錄二(2)[第2頁/共2頁]
(38)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樸拙深溪;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
[譯文]用兵的規律像水,水活動的規律是避開高處而流向低處,用兵的規律是避開仇敵堅固之處而進犯其衰弱的處所。
[譯文]將帥有五種致命缺點:有勇無謀,隻知死拚,便能夠被敵誘殺;臨陣膽怯,貪恐怕死,便能夠被敵俘虜;暴躁易怒,一觸即跳,便能夠被敵淩侮而妄動;廉潔好名,過於自負,便能夠被敵汙辱而落空明智;隻知“愛民”,便能夠被敵滋擾而陷於被動。
(47)唯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
[譯文]到處防備,就到處兵力虧弱。
[譯文]不要寄但願於仇敵不會來,要依托本身嚴陣以待,充分籌辦;不要寄但願於仇敵不會打擊,而要依托本身有使仇敵冇法攻破的充沛力量。
(39)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令,亂而不能治,譬若寵兒,不成用也。
(26)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竄改而取勝者,謂之神。
[譯文]出兵要指向仇敵冇法搶救的處所,行動於仇敵料想不到的處所。
(25)夫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
(33)智者之慮,必雜於短長。
(27)無所不備,則無所不寡。
[譯文]對士卒過分厚愛而不能利用,一味寵嬖而不能令使,違犯了規律也不能嚴厲措置,如許的軍隊比如“寵兒”,是不能用來兵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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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用兵之理,貴在神速,乘仇敵措手不及的機會,走仇敵意想不到的門路,進犯仇敵不加防備的處所。
[譯文]長於用兵兵戈的人,就像“率然”一樣,打它的頭,尾巴就來救應,打它的尾,頭就來救應,打它的中部,頭尾都來救應。
(41)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譯文]不去迎擊旗號整齊、擺設周到的仇敵,不去進犯陣容嚴整、氣力薄弱的仇敵。
[譯文]不體味各國諸侯的戰略,不能與其交友;不熟諳山林、險阻、池沼等地形的,不能行軍;不利用領導的,不能得天時。
[譯文]國君不成憑一時的憤怒而發兵兵戈,將帥不成憑一時的憤懣而與敵交兵。
[譯文]將帥對士卒能像對待嬰兒一樣體貼體貼,士卒就能跟從將帥赴湯蹈火;將帥對士卒能像對待愛子一樣,士卒便可與將帥同生共死。
(28)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消鄉導者,不能得天時。
[譯文]明智的將帥考慮題目,老是兼顧到短長兩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