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漫山行屍之前奏...[第3頁/共3頁]
我氣的哭笑不得,抬腳就想踹他,腳還冇抬起來,圓分趕快說,我去給你找僧袍。然後拖著肥大身板兒,一搖三晃,倉惶逃出配房。
就臥床鋪之上,望著被我拋棄在牆角的衣服,像堆曆經亙古的渣滓,內心不免傳出一聲感喟,明天真夠不利,竟然前後落空兩件僧袍,一件燒在古墓裡,一件毀在符咒下,之前從家裡帶來的兩條褲子,現在僅剩一條,彆的一條,臀部位置滿是殷殷血漬。眾所周知,血中含有血小板,與氧氣打仗後便會自行分裂,其目標是讓血液凝固,加快傷口癒合,但是,血如果落在衣服上,血小板還是會分裂,血液很快會乾枯結痂,滲入衣服纖維,很難再洗掉。我那條褲子,也是以即將插手報廢之列。
我瞥了他一眼,不解地問:“我換甚麼內褲?”
這是一把不算淺顯,也不算特彆的匕首,兩寸多長的淡紅色木質手柄,著力處,摩挲的非常光滑,如有若無透著些古舊味道;手柄末端,繫著一條天藍色小號刀穗,刀穗疏鬆,顯得有些隨便,與古舊手柄相較,應當是比來剛搭配上去的;六寸多長的匕身,刃口還算鋒利,刃尖微微上挑,透辟一絲讓民氣頭髮顫的寒意;它,彷彿見過血;匕身兩側,兩道平行淺凹血槽,平常匕首兩側隻要一道血槽,而這個,竟有兩道,凸起了它的與眾分歧;血槽由手柄頂端,一向延長至相去刃尖三寸位置,如銀線金絲,流利唯美,又若點睛一筆,試圖將這柄古舊的殺人利器,美化為一件高雅藝術品。
“我去了,誰喊你用齋啊,都快涼啦,再說,我也不喜好唸佛,能躲就躲唄。”
啪――!
夜,很苦楚,很孤單,無息無聲,像位失戀男士伸直酒吧一角,黯然喝著悶酒,溫馨的,彷彿全天下都酩酊酣醉,睡疇昔普通。
我驀地坐起,扭頭向屋裡猛掃一眼,大聲問道:“那女孩兒呢?”
麵對綜上這些,我隻能感喟,不發覺,腦筋裡空空的,不曉得本身在想甚麼,不曉得本身該做甚麼……
我忙問他:“如何了圓濟,出甚麼事了嗎?”
又一下:“我遺你個頭!個熊和尚咋這麼肮臟呢你,如來心經都念狗肚子裡了麼!”
翻了個身,使本身側躺在床上,把放在枕下的匕首拿將出來,捏在手裡,毫無認識地在麵前翻看著、品玩著、細細打量著……彷彿我在打發因失眠而頗顯冗長的無聊時候。
圓分走後,我向門旁桌案上的飯菜看了一眼,這時感覺本身還真有點餓了,幾步走疇昔坐在桌旁凳子上,拿起饅頭,夾著鹹菜。狼吞虎嚥吃了幾口隨後一愣,我靠,還冇洗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