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言情小說 - 提刑司秘案手劄 - 第90章 桃花債(14)

第90章 桃花債(14)[第1頁/共3頁]

鐘璃說的話非常謹慎,畢竟在當代要鑒定一小我強/奸罪名是否建立是需求提取體內DNA作為關頭性證據的外,還需求連絡內部身分,看是否有暴力行動,而現在在當代,冇有這方麵的前提,加上瓶兒下人房間旁人可隨便出入,除非找到指證,那麼她必必要為本身的話賣力。

這函件是瓶兒的情書,內裡表達的是她滿滿的思念和相思的情素,至於為何冇寄出去,收信人是誰,當她看到瓶兒筆墨中呈現的‘莫蒼’二字心中頃刻瞭然。

藍恒也揮散掉方纔的思路,站在鐘璃身邊,等著她闡發。

鐘璃也不焦急解釋,而是把放在一邊隨身揹著的小箱子翻開,從內裡取出一個小包遞給藍恒道:“聞聞看,熟諳嗎?”

鐘璃查抄完瓶兒下身其他位置冇發明甚麼非常以後,把瓶兒身上的衣衫原穿起來,目光放在瓶兒的手指尖上,如阿碧所說,她的指尖上真的有鳳仙花染上的紅指甲,並且按照指尖的環境,她能肯定是才染不久,色彩也和繩結上的色彩近似。

藍恒聽到這,倒是對鐘璃推斷袁殤自個走去藍恒書房的推斷有了認同,但是...

藍恒看了眼還在細細查抄瓶兒屍身的鐘璃,自知還需求段時候等待,乾脆他開端在房間內尋覓其他線索。

藍恒聽到這,對於鐘璃的第一個推斷冇甚麼定見,至於第二個,他擰眉問道:“袁殤身高六尺四,就算瓶兒有力量把袁殤背到陸世子的書房,但是瓶兒的身高隻要五尺一,我們來之前大師查抄了空中,並冇有揹人行走或者輦輪車留下的陳跡,她要如何做,才氣把袁殤弄到書房去而不留下任何作案陳跡?”

鐘璃解釋道:“《本草綱目》有雲,曼陀羅,笑采釀酒飲,令人笑;舞采釀酒飲,令人舞。予嘗試此,飲須半酣,更令一人或笑或舞引之。

可有腦筋的人都曉得,案子偶合太多,就不免會惹人思疑,所謂過猶不及就是這麼個事理。

畢竟以正凡人的設法,都會問這個題目。

這不是袁殤身上搜出來黑盒子裡的東西嗎?

想到這,他感覺有門,趕緊再次拉出箱子,反覆把內裡的衣衫一件件翻看,直到他翻到女子的裡衫,想等著鐘璃來持續查詢的時候,指尖掠過最上麵的肚兜,隻感覺碰到甚麼硬物。

“並且另有娶瓶兒的設法,瓶兒開初決死不從。”

他垂眸細瞧,在箱子的一角,拾起一張金色的花鈿。

說著,鐘璃拿過藍恒掌心中的花鈿。

漸漸他看到前麵的函件內容,眉頭禁不住皺了起來。

“看起來應當是如許的。”她想了一下,答覆藍恒的話,緊接著彌補一句,“不過是不是強/奸還不必然,起碼能證明瓶兒昨晚是見過袁殤的。”

藍恒聽到有人叫他,轉頭凝睇道:“璃兒,看看這個。”

鐘璃對於藍恒的迷惑,並不感到驚奇。

“第一,瓶兒肯定是他殺無疑,第二,袁殤是瓶兒殺死的。”

“以後也不知瓶兒用了甚麼體例,勸袁殤喝了這下了曼陀羅的清酒,袁殤落空明智,便跟著瓶兒來到了世子的書房。”

這就被固有的思惟給監禁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