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怪味之美味(一)![第3頁/共3頁]
世人都曉得,火老那但是經曆過戰役的,在血與火的天國中,活下來的牛人。輪著大刀,近身砍殺小鬼子,都是不在話下。血汙沾了一身,都看不出本來的模樣了。這模樣的狠人,都在一個拇指蓋大小的腦袋下,害怕了,其彆人……
看這咀嚼的架式,實足的女皇霸氣範啊。
傳聞這道菜之前在茶馬古道的馬幫中非常流行。但對於很多人來講,這道菜是很殘暴的,好吃的東西那麼多,乾嗎非吃對人類無益能夠捉蚊子的蜻蜓?吃,還是不吃,全在本身。這有能夠是你在麗江碰到的一個困難。看來最好的體例是邊吃邊念:“阿彌陀佛”了。
這一入口,四人頓時呆了,芳香甘旨,肉質飽滿,口齒留香,雖是怪味,卻也怪的實足。
再打個比方,人類認知中,蝗蟲是草綠色、土黃色的。倘如有人見到通體紫色、玄色的蝗蟲,會不會驚駭?
倒是齊凰,看了看那慘不忍睹的蝗蟲,心下一狠,緩慢的夾起一隻,丟在嘴裡,閉著眼咀嚼了起來。
洪日烽跟李軍對視了一眼,再看那頭顱,皆是咕咚咕咚了幾口口水。不是饞的,而是……怕的!
“靠!”火老瞅了那‘瞪’著他的螞蚱頭,膽向惡邊升,架起一個頭,就怒道,“老頭子我當年殺人如麻,豈會怕這個小東西?我吃……”
豪情,這四個傢夥把她當作小白鼠了啊,心中不忿,齊凰輕哼了一聲:“當然!”
答案天然是必定的。
水蜻蜓是從水裡撈出來的蜻蜓幼蟲,個頭和蜻蜓成蟲差未幾大小,但冇有翅膀。經油一炸,體呈金黃。看著水蜻蜓一排排擺設在盤子了,冇有一點膽量是下不了筷的。但一經入口,又酥又香,毀滅一盤子的水蜻蜓就不是難事了。
五人給了木風一個幽怨的眼神,不管是最大的火老,還是最小的李靈芸,實在都是衝著木風的哪一個慾望去的。如果出局了,那直接找塊豆腐拍死的了。
木風但是花了好長時候,才找到一家豢養蜻蜓的呢,並且還是高價收買的。就這麼一盤蜻蜓,光本錢就得一百了。
李靈芸氣急,這混蛋,她較著是衝著學武去的。不過,現在她也不想解釋,就被人曲解,她是去蹭美食的好了。
小孩子們,更是喜好追著蜻蜓跑來跑去的。
主如果蟲子小啊,整隻整隻的吃,那裡會切開?並且,模樣不做的時候,還感受不出來,真做出來了,變動了人的認知,絕對吃不下去。人類對於未知的東西,都是心存發急的。
李靈芸倒是氣呼呼的鼓著嘴,她感覺,她掉隊了,第一必定不是她了。
不過,貌似老子也冇去過,木風歪著腦袋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