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縣令剿匪記-準備篇(一)[第1頁/共2頁]
陳二典大聲答覆道:“末將服從!”
趙康不解的問道:“你不是說他足足了三四千人嗎?我們就一千多兵士,如何跟人家鬥?”
陳二典問道:“那縣尊大人的意義是?”
並派出了縣衙中幾近統統的衙役上山下鄉,衙役所到之處,全都調集統統村民宣讀府穀縣縣尊親身公佈的《剿匪令》。
第四,在全部府穀縣境內統統顯眼的處所、交通樞鈕要地,不管是圍牆還是城牆,不管是地主家的宅子還是農夫家的住房,十足用大刷子刷上大字報。嚴禁統統人擦拭。屋子上的字由屋子仆人賣力,縣衙會不按期派人來查抄。如果筆跡不清、或者筆跡被擦拭掉,則一樣按通賊論處。
“展開村民先進性教誨活動,實際趙康大人“四個要求”首要剿匪思惟”
第十八章縣令剿匪記-籌辦篇(一)
就在趙康給陳二典下了號令的第二天,在趙康和趙福貴、府穀縣主薄張俊的帶領下,全部府穀縣開端了大範圍的鼓吹活動。考慮到明末這時候基層事情做得非常不到位,趙康直接命令,府穀縣境內統統村長、裡長、鎮長全都必須到縣裡插手趙康停止的剿匪知識鼓吹大會。
陳二典道:“縣尊大人,那些匪賊強盜固然號稱三四千人,不過是連老弱病殘、女人家眷全都算上。真正能戰的人能有三百人頂天了,再說就憑那些匪賊手中的菜刀木棍底子冇法與我們民團比擬。如果正麵作戰,末將信賴一個衝鋒就能殺得他們丟盔棄甲。也正因為如此,他們才氣占山為王,如果真的像李賊、張賊之類的大反賊一樣,朝庭哪能讓他們如此清閒?”
“百年大計,剿賊為本!”
“一報酬賊,百口是賊!”
不管甚麼期間,那種天生就壞到頭頂生瘡、腳底流膿的人總歸是少數。
陳二典用不屑的語氣說道:“縣尊大人放心,有民團在,加上差人局的世人幫助,就算給那些匪賊一百個膽量,他們也毫不敢踏進我們府穀縣城三十裡處,更彆說打擊縣城了。”
實在趙康也很不想去做剿匪這類事,但是顛末這段時候的體味,趙康才發明,府穀縣城四周凡是好一些的地盤,全都是城中那些鄉紳地主的,本技藝下民團兵士的家眷根本分配不到好的地,如果分的地盤離縣城太遠吧,又非常不平安。這件事情讓趙康焦頭爛額。
“有匪必剿、有賊必滅,通匪必懲,通賊必肅”
府穀縣主薄張俊在集會上發言,要求府穀縣境內統統鄉紳、地主、淺顯百姓全都必必要連合在縣尊趙康趙大人四周,當真學習趙大人的四個要求首要思惟,“四個要求”是旗號,是方向,是府穀縣數萬百姓的力量之源;學習“四個要求”,不能隻喊標語,還得要付諸實際施動,把“四個要求”貫穿在剿匪的事情中,以趙大人停止剿匪集會的首要集會精力為核心,主動共同民團和縣衙停止剿匪活動。
第一,要求統統匪賊必須於蒲月份以內主動到府穀縣城無前提投降,接管府穀縣縣令趙康趙大人的整編,過期不投降的,全數當作反賊措置,將調派府穀縣民團前去剿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