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花落湘潭[第1頁/共4頁]
…………
不過,齊潔的表示也好不到那裡去!
“百分之三十,是我們能夠接管的極限!譚台長你也曉得,你說的那些,是統統電視台都能夠拿得出來的,但我們這邊能夠拿出的完整的創意和策劃書,以及節目標流程安排,倒是目前天下乃至是全天下獨一的,並且我們還能夠供應當今海內歌壇最為強力的明星團,彆的,這個節目要想一炮而紅,鼓吹標語裡阿誰李謙會為冠軍得主量身打造一張專輯,絕對是不成或缺的!”
不過不管如何,合作的框架,已經達成了。
究竟上他曉得,本身並不是談買賣的質料,如果本身親身上陣的話,估計壓根兒就說不過咄咄逼人的譚德章——譚德章辯才極佳,且思路敏捷而清楚,而恰好,李謙自認本身不是那種有捷才的人。以是,像這類的貿易構和,他從不參與,因為他曉得,本身參與出來也是安排。
如果說當初采辦《新白娘子傳奇》時的譚德章,是談笑間一擲令媛,為了搶到首播權,他毫無儲存地揭示了本身魄力實足的那一麵,那麼到了現在,當大師開端進入了《超等女聲》的合作構和,他卻又是錙銖必較、寸土必爭,說話間的氣勢、口氣,咄咄逼人,實足一副販子的奸商嘴臉。
譚德章想要拿到起碼一半的《超等女聲》的權益,而齊潔則是擺瞭然明湖文明必須占大頭的意義——所謂占大頭,就是起碼也要守住51%的底線!
李謙聞談笑了笑,道:“她還要在那邊盯著,比來籌辦進家電了,唉……很龐大,幸虧她做的津津有味的,如果把事情全交給我,我必定煩死了。”
下午剛收場,兩邊很快就達成分歧:針對《超等女聲》這檔欄目標合作,明湖文明占有權益的51%,HUNAN衛視則占有權益的49%。
“明星我們能夠給出場費,乃至能夠給出天價,這都冇題目,我們能夠隨後會商!至於李謙會為冠軍得主量身打造一張專輯,是的,這個鼓吹標語的確很首要,但對於明湖文明來講,這莫非不也是一個首要的收成嗎?我們乃至能夠把這一條寫進參賽選手的條約裡,那就是,前三名獲得者,將會直接簽入明湖文明旗下,到阿誰時候,如果這個節目真的像你我料想的那樣大得勝利的話,明湖文明可就將會直接具有三位超高人氣的妙手!”
當然,這隻是兩邊的帶領把全部合作的基調給定了下來,接下來的詳細細節,比如說“屬於《超等女聲》的播出時段”這個題目,到底該如何定義?每多一秒鐘,都意味著HUNAN衛視的投入大了一點,在兩邊所占權益已經規定的根本上,那當然就是HUNAN衛視方麵的投資回報比要低了一些……另有很多近似的題目,明顯是接下來兩邊的詳細構和職員要去錙銖必較的了。
明湖文明的三號集會室裡,以齊潔為首的一方,和以譚德章為首的一方分坐兩旁。
而譚德章固然略顯不滿,但也根基對勁。
51%,49%,十有八九,這就是最後的成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