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女神案(四)[第2頁/共3頁]
胡武海說道:“大人!她已經認罪了啊!”
王楓叮嚀道:“馬班頭,帶仵作去驗屍。”
見此景象,劉飛立即跪了下來,幫姐姐翻供:“大人!我姐是被他們打傻了,才這麼說的!”
王楓指了指劉飛、胡武海,大喊道:“來人,拿下這兩小我。與胡劉氏一起,押回縣衙。待本官彙集證據,他日再審。”
宋朝的司法軌製跟現在很類似。縣令是初級法院,知州是中級法院,大理寺是最高法。縣令有極刑裁斷權。但訊斷後,要上報知州。知州如果以為該案有“法重情輕,情重法輕,事有可疑,理有可憫”等特彆情事時,將全數檀卷送請大理寺裁判。
胡武海轉頭望向胡君禮。
“回稟大人!骸骨黑,倒是中毒而至。”
王楓指了指劉玲:“諸位,請看胡劉氏這個模樣,較著是在求死。諸位想想,假定她是諸位的女兒、姐妹。被人冤枉通姦,差一點被浸豬籠,受此奇恥大辱,不白之冤。即便胡文海還活著,受這等委曲,她是不是也能夠會求死?”
王楓這話的意義是,劉玲你彆胡說話,放心隻要冇有切當的證據,本官包管你冇事。四大才子也聽出他話中的意義。
“王大人,您可不能放過這個罪婦!”
胡武海方纔被打了三十大板,跪都跪不住了,雙手撐在地上,深思半晌,惡狠狠的道:“大人!小人,並非誣告。有家兄骸骨為證。”他指著劉玲大喊道:“胡劉氏!你本身說,我哥是不是你毒死的!”
四大才子也看明白了,怨不得王傻子給小娘子賜坐。? ? 本來兩小我早就熟諳。實在王楓的訊斷,雖說公證,但較著方向著劉玲。
“行刺親夫!”
林青點點頭:“就是,小娘子確切貌美,可行刺親夫這類人神共憤的事都敢做,王傻子倒惦記上了,看來王傻子確切腦筋有些題目啊。”
一會工夫,仵作返來稟告。
胡君禮與身邊的人小聲說幾句,然後朝胡武海點點頭。
馬德雲一聽,心想,王傻子,你真是見色起意啊。為了這小娘子,斷案的竟然成了被告的狀師。他日就他日,老子絕對不會讓你對勁。老子這就去幫胡武海找個好狀師。
“啪!”王楓一拍驚堂木,開口問道:“胡武海,你狀告劉玲毒殺你哥胡文海,可有證據?你要曉得,誣告彆人,若事不實,以其罪罪之。剛纔本官念你初犯,已網開一麵。如若此次又是誣告,罪可當斬。”
林山緊皺著眉頭說道:“這王傻子想乾嗎?哪有這麼問案的?”
“如此暴虐的女子,不殺不以布衣憤!”
“啪啪啪!”王楓拍了拍驚堂木,大聲說道:“此等重案,怎可兒戲?”
主如果胡家人拿不出證據,四大才子籌議了一下,如果殺人案,胡家人略微拿出點證據,他們就想體例,幫一下胡家人。能噁心王傻子的事,如何能夠不做。
“回大人,胡文海是小女子毒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