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神祗[第1頁/共4頁]
方士還言,長生非秦始皇所能修成,長生也非是小小丹藥所能達到。他們靠近始皇,非要煉藥尋丹,乃是要傳《道經》於天下。
其二,白起、魏冉以及章邯等人,可都是秦國人。
這纔有了【驅儒令】的出世。
不得不說,這是一步妙棋。秦始皇【驅儒令】,不但趕走了讓他討厭的儒生,還順利地掌控鹹陽,一舉兩得。
這一場人才爭奪戰,山海城必定要得勝。(未完待續。)
這一條,歐陽朔是真的無辜躺槍。
秦始皇並冇有殺淳於越,坑殺方士也是依法措置。棍騙國度財產,在當代是欺君之罪,欺君之罪就是殺頭的罪。
焚書之舉恰是由此激發的。
固然說,山海城的特性是相容幷蓄,但那隻是歐陽朔的一麵之辭,冇有親眼所見,是難以讓人佩服的。
在焚書的第二年,又產生了坑儒事件。
再說得直白一點,像山海城現在的周海辰、徐真常這一類的文官,在鹹陽城,那是一抓一大把。
秦始皇采取了李斯的定見,以為立封國,就是樹敵兵。
秦始皇采取李斯的建議,命令燃燒《秦記》以外的各國史記,對官方醫藥卜筮之書以及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期限交出燒燬。
因而先焚《道經》,後坑方士。
其一,完整隱退,做一個閒雲野鶴。
方士侯生、盧生等人逢迎其需求,承諾為秦始皇找到這類藥。遵循秦律謊話不能兌現,或者所獻之藥無效驗者,要處以極刑。
秦朝“坑儒”,和漢朝的“尊儒”,其本色是一樣的,都是要同一思惟。
固然落空很多代價的書,令人感慨,但是秦始皇焚書與坑儒是合情公道。
這些辦法都是國度大一統的根基要素,是國度暴力能夠節製的要素。
其二,插手玩家的領地。
到漢武帝免除百家,獨尊儒術,中國大一統思惟正式構成。而後統統的統治者,根基上都把儒家思惟作為國度的核心機惟。
他們資質優良,經曆豐富,實在是不成多得的人才。
固然說,這幾位跟秦始皇,根基上都冇有太多的交集,但是在儒生眼中,山海城跟鹹陽城,還是穿一條褲子的。
天下儒生,憤恚不已。
秦始皇宣佈,鹹陽城獨尊法製,凡儒生者,三日以內,必須分開鹹陽城,不然緝拿下獄,概不例外。
秦始皇以“妖言以亂黔黎”的罪名,命令在都城停止清查,並親身圈定四百六十餘人,活埋於鹹陽。
此即為“坑儒”,所坑非儒,而是方士。
此即為“焚書”。
但有些東西是國度強力機構很難把握的,特彆是在秦朝初年,戰國期間剛結束,百家仍然在爭鳴中,思惟範疇內極度混亂;而一個國度能在多大程度上同一,最首要的前提是能在多大程度上構成共同的代價觀,而思惟混亂是構成共同代價觀的大敵。
他們得誌後,把罪人指向秦始皇,以是秦始皇成為萬世暴君、遺臭千年。
“焚書坑儒”的本色實在是一場同一思惟的活動。
其一,儒家的死敵法家,其道場恰是在山海城。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衛鞅,更是在南疆都護府身居要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