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章 打漁[第1頁/共3頁]
陸明是不太清楚這此中的下數的,便再問了下劍蕩,“那照你說的,這差事豈不是三天捕魚兩天曬網?歸正如何弄人家都有體例。”
這個當然冇有人敢,玩家花了錢找體係買了安然,那體係當然會包管他們的安然,對如許的金主開紅,那美滿是找死。
平常玩家誰吃飽了冇事兒花一兩萬軟妹幣買這麼一套隻能拿來跟朋友吹nb、其他一實在際意義都冇有的東西?
陸明再問了下劍蕩,“那我們到時候根基上就是做做模樣,隨便出點兒錢喊些玩家過來設個卡、攔個路,首要還是構造玩家們去其他陣地蹭點兒進獻?”
劍蕩一開端說是“隻要不是太離譜的消耗心皇都會買單”,現在一看,至尊這“離譜”的標準,那是相稱離譜啊。
特彆是,想攀這麼一株高枝的同業太多,想要入人家法眼,先不說商品成色如何,最起碼這個量必定不能少。
680件設備,並且還是防具,如果風雅閣是拿去打兵器,成品數量必定會更少。
一個較著是奔著宰人來的“騎駱駝”,那駱駝又矮又瘦,身上的毛色整齊不齊,鞍具看上去完整就是從人家頓時卸下來、彷彿另有點兒生鏽,並且走的時候還不住得從身上掉毛,在一邊乃至還能聞到一股藥味――貌似連這整齊不齊的色彩都是染上去的。
神皇如果然想攔,不要說拉車幫,就是他們至尊親力親為都一樣攔不住,那必定得從其他處所想體例,這個跟拉車幫可一點乾係都冇有;
兩個妹子是玩的努力,陸明則是留意著其他諸如裝潢、攤位漫衍、乃至各個攤位老闆口音如許的瑣事,因為他感覺,這類東西……說不定能複製到雲夢城去也說不定。(未完待續。)
會把格子堆到150往上的,在這遊戲裡隻要兩種人,一是家裡錢真的不曉得該如何花的超等富二代,二是不管甚麼處所都必然要高人一等、不完美不舒暢斯基的“土豪”。
一小我終歸就是那麼多揹包格,天生20,腰帶算30,四個香囊都算30,那也就170嘛,170個格子就算全都拿來放貨,那也就是34000份餬口資本,滿打滿算680件設備。
劍蕩這麼說,那陸明就放心的多了,畢竟他封測的時候有如許的經曆,固然說現在還不曉得神皇的態度,但不管甚麼態度實際上都一樣。
就這麼一匹駱駝,3分鐘200金,不滿3分算3分,超了哪怕1秒都多收你200,就如許的買賣,餘燼都一句牢騷都冇有,對陸明他們是前後和顏悅色連聲號召“嘟嘟幫主理理幫會甚是辛苦,遠道而來儘可多放鬆些,時候也早,多坐會兒不礙事……”
人家東西還在揹包裡,把彆人殺了又能如何?
乃至能夠都不需求那麼多,人家客人真量大的,直接去堆棧提就是了,歸正一次買賣最多就是擺5樣東西,必定要轉手非常多次,人家莫非還會在乎你換人嗎?
不要說平常玩家了,就是那種10多20小我的事情室――這已經能算是中等範圍了,有一兩小我揹包格堆到120擺佈就已經充足應對統統場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