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三章 過橋費來了![第1頁/共2頁]
“對,三千萬三年,如果代價上有浮動,並且靠近,你能夠打電話和我們籌議,這都是要寫入條約的。”藍心湄持續道。
遵循沈丹說的,我明天最好能夠早點到達杭城,然後到達旅店後和沈丹彙合,早晨再去見沈丹的表姐。
“喂?”我接起電話。
“當然是一年,而如果是三年,應當在兩千七百萬到三千萬之間,我們但願的是一勞永逸,能夠三年一簽,如答應以少去很多費事。”藍心湄解釋道。
隻見趙東將辦公室的百葉窗一拉,接著他開口道:“林主管,我想曉得的是,你是不是真的能夠聯絡到柳婷蜜斯,要曉得柳婷蜜斯再如何說也是大明星,並且她檔期這麼滿,見她可不輕易。”
實在條約裡所寫的,就是代言人在條約期內,要共同公司代言產品的形象,比如我們每年有秋冬服飾和春夏服飾的一個告白拍攝,再者就是在一些場合,能夠穿我們公司援助的服飾,起到一個推行的感化。
意味深長地看了趙東一眼,我大抵上能夠明白他話裡地意義,或許趙東話裡的意義是他也身不由已,有些難掩的苦處冇有申明,而我現在也冇有再去詰問,因為我曉得將來不管是甚麼啟事,我都應當能夠麵對。
來電不是彆人,恰是聚美個人的謝國慶,而謝國慶在這類時候打電話來,那麼必定有甚麼事。
聽到我的話,趙東和藍心湄神采一變,而趙東忙包管道:“林主管,你放心,公司如果在股分這一塊坑你的話,那麼你如何抨擊公司都行!”
再如何說我現在的身價已經到了一個我之前冇法企及的高度,我就是人脈資本帶來的上風,可惜我已經有預感我冇法在晉城久留下去。
“林主管,如果你能讓柳婷蜜斯代言,那麼公司會給你必然的嘉獎,也就是說一旦柳婷蜜斯簽了代言條約,公司會給你三百萬作為嘉獎。”趙東開口道。
“題目是新的股權書出來了嗎?”我問道。
“新的股權書呀,就是公司現在的股分值一點六億,那我百分之六的股分要落實。”我說道。
“林主管,你的股權書隻如果有效的,那就行了,你如何就不信賴我們呢?”趙東忙說道。
差未幾半小時,我大抵上已經看到代言條約。
“也就說最高能接管的是,三年三千萬的代言費?”我持續道。
“林先生,真的感謝你,我們公司已經和鴻泰個人達成了合作,這一主要不是你牽線搭橋,我們可做不到。”謝國慶由衷地開口。
“林主管,有些事呢,我現在也不便利去說,我信賴總有一天你會明白,在我這,你固然是我的員工,但我但是把你當朋友,乃至是兄弟的。”趙東說著話,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也是,歸正你們如果坑我,我就讓客戶反麵你們合作。”我攤了攤手。
飛機是下午一點的,我交代了陳巧巧一些事情,就開車分開了公司。
“甚麼題目?”我眉頭一皺。
“那就要看到時候如何談了,但願她能看得上我們品牌,代言費也能被她接管。”我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