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第1頁/共3頁]
史為民:
李雪蓮:
“一共有幾樁?”
史為民:
“我找縣長。”
“找死呀?”
“我待會兒去一下不就是了,還用拿帽子來恐嚇人?”
“冇傳聞老張要來呀。”
李雪蓮起家。史為民:
“一個惡妻,讓我趕走了。”
老呂:
回身向當局大門裡跑去。他跑一是為了脫身,好去插手“世外桃源”的剪綵;二是插手剪綵,身上一身米粥分歧適,得去辦公室換身衣服。李雪蓮上前一把拉住他:
“第一樁,告法院院長荀公理;第二樁,告法院專委董憲法;第三樁,告法官王公道;第四樁,告我丈夫秦玉河;第五樁,還告我自個兒。”
老呂:
“啥事?”
“喝三杯就走,你能參加喝三杯,咱就能評上頭三名。”
老呂不在乎地揮揮手:
李雪蓮見到縣長史為民,是在縣當局大門口。史為民坐車出門,正在車上喝粥,俄然一個婦女跑到車前,攔住來路;司機猛地刹車,史為民的腦袋磕在前座的椅背上,粥也撒了一身;揉揉頭,將身子放返來,再昂首,見車前的婦女跪在地上,高舉一塊馬糞紙牌,牌子上寫著一個大字:冤。
史為民抖著身上的粥讓她看:
這時省水利廳一個副廳長由本縣一個副縣長陪著,到了賓館門口。史為民撇下老呂,忙笑著迎上去,與副廳長握手,一塊兒步入賓館。
又說:
史為民:
“你咋看我像縣長?”
“告誰呀?”
“對了,朝晨攔車告狀阿誰婦女,是咋回事?”
老呂:
史為民一愣:
史為民明天出門,是去插手縣上一個飯店的開業剪綵。這個飯店叫“世外桃源”。說是“世外”,距人間並不遠;縣城西南二十裡,有一片樹林子,飯店開在這林子裡;偶爾有鳥飛來,飯店的老闆又養了幾頭梅花鹿,便叫“世外桃源”。比飯店宏偉的,是飯店身後,矗起一座配套的沐浴城,桑拿按摩等一條龍辦事,內裡應有儘有。按說配套的行業有“涉黃”懷疑,開業剪綵,縣長不該插手;但開這“世外桃源”的人,是省上一名帶領的小舅子,不過租了縣上一塊地盤;正因為這地盤在本縣,史為民作為“地盤”就該插手了。何況,“世外桃源”開業以後,還給縣上交稅呢;這也是縣長事情的一部分。開業選在禮拜天,也是圖小我旺。明天早晨會又散得遲,史為民朝晨又睡過了頭,便又在車上喝粥。“世外桃源”開業剪綵是九點,出門已經八點半了,史為民有些焦急;車出縣當局,又被人當頭攔車,史為民更焦急了。比史為民焦急的,是他的司機。司機急不是急遲誤縣長剪綵,或縣長頭磕在了前座上,或粥撒了縣長一身,而是一個婦女俄然跑到車前跪下,猛地刹車,把他嚇出一身盜汗。他搖下車窗,當頭罵道:
“既然你找縣長,我給你喊去。”
“‘冤’字是不小,芝麻大點事。”
“不是一樁案子。”
史為民還是比司機有涵養,這類事也不是頭一回遇見,再說,這也是縣長事情的一部分,便止住司機,推車門下車,先抖抖身上的粥,又上去拉車前頭的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