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我不是小偷 - 一百二十五 五萬

一百二十五 五萬[第1頁/共2頁]

胡大發很撓頭,但是撓破頭也冇有效!最後剩下的就是,快遞啊!送奶啊!送報紙啊!這些時候定的比較死的事情了。

“吳總?哪個吳總?”前廳小女人抬開端,用上身遮擋著本身學習的冊本,嘴角暴露一絲難堪的淺笑。

“大發,我可冇有要求你和他們比啊!”秋陽已經看出胡大發痛苦的內心在想甚麼了,那就更不能給胡大發增加任何壓力了。“大發!我們反麵他們攀比,我們把本身的小日子過得舒心,貢獻兩邊的白叟,不就行了!我們還年青的,今後有的是機遇。我看好你啊!”秋陽的支撐與鼓勵,終究讓胡大發表情放鬆了一下。說著,又往胡大發身上靠了靠。

有的人手裡冇錢,很風雅,歸正冇有,就剩下知己了,能給你都給你,歸正也未幾,乾脆蕭灑點兒。

十萬,對於年青的胡大發來講,真的夠多了。但是對於兩小我的豪情來講,真的太少了。如果有更多的錢,胡大發也會決然的交給秋陽掌控。但是,真冇有。在胡大發看來,豪情不是錢能衡量的。

誰讓本身現在還在飯莊持續呢!飯莊事情獨一的不好就是,這個事情忙的時候,是彆人閒的時候,本身閒的時候,又是彆人忙的時候了。

如果你有一百元,你會決然的交給本身的老婆,但是如果你有一百萬元呢?你還會連想都不想就全數交給她嗎?

俄然,胡大發彷彿想起了甚麼。記得在獄中,徒弟曾經問過本身。(見十八章)當時是問,如果款項和本身的女人呈現了牴觸,那該如何辦呢?

每小我都有本身的才氣,給你月薪十萬的事情,你一定能勝任,能夠一天,你都乾不了。但是為了秋陽,對峙現在的事情是不是冇有一點機遇啊?是不是應當換一個事情了?

“對啊,兩個吳總,三個王總,另有其他的總。”前台女人淺笑著先容道,終究擺脫了剛纔操縱上班時候看書的難堪,“哦,你找的吳總,姓名你曉得嗎?”女人耐煩的問著,畢竟都是老闆級人物,不能獲咎的。

公司在寫字樓裡,但是胡大發的感受有點驚奇,一個寫字間裡竟然有七個公司,這是甚麼環境啊?這七個公司在一起辦公嗎?那還不得相互打攪啊!再說,這屋子也不大吧,能裝下多少人啊?胡大發看著文靜女人身後的玻璃屏風,從上至以下著一排的有限公司,吳叔的公司叫甚麼呢?看到這裡,胡大發的內心已經涼了大半了。

“你好!叨教吳------總,在嗎?”吳叔的公司開在西邊,和胡大發的飯莊真不是一個方向,總算坐車便利一些。前台是個文靜的小女人,看年紀,還比本身大一些,戴個眼鏡,身材高挑,文文弱弱的,很濃的書卷氣。模樣端方,如果要給個淺笑,也算標緻可兒了。

胡大發想著,做甚麼?本身能做甚麼?本身的學曆、才氣!這些綜合到一起,合適本身的事情真的未幾。技術型的事情,不可!操縱型的事情,必須得培訓,估計得要肄業曆,本身冇有學曆,那必定不可!辦理型的事情,估計人家也看不上本身,才二十出頭,本身的同齡人還在上大學呢!我能管誰啊!誰服我啊!剩下的,就是停業員了,但是做停業普通都得經手錢,本身的出身又有題目。唉!怎一個愁字了得!